bis0815 wrote:
這是改裝業者的說詞整...(恕刪)
應該不是改裝業者的說詞
之前心理學的教師有說過
比起恆亮的光源
閃爍的光源更能吸引他人視覺上的注意
只是如果路上全部都是閃爍的煞車燈
那也的確會讓人視覺疲勞
我覺得比較好的設計應該是
行進中按煞車時煞車燈會閃爍
當車速≒0時則恆亮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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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0815 wrote:
這是改裝業者的說詞整...(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