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3月25號更新...字路口千萬要注意~別闖紅燈~也要注意闖紅燈的人~

單親媽媽就可以當作藉口喔....

那連爸爸媽媽都沒有的人,殺人免罪阿!
經過路口本應作減速
台灣道路容積路當美國州際公路駕駛
不出事算是福報
tom781230 wrote:
小弟在228晚上9....(恕刪)
多花錢算你倒楣

對付這種人不用心軟吧
D大: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我的:http://s2002898.pixnet.net/blog
這種愛闖紅燈,又死不認錯的人在一些沒水準的國家到處都是,也不足為奇。

可是照理講,在台灣不應該是這樣才對(我們不是一直在"自稱"是"已開發國家?")

台灣很奇怪,最近這幾年這種人愈來愈多,到底是為什麼造成我們水準降低?
單親家庭固然可憐....
但是母親太放縱自己的兒子了....
想必也是管不動吧
報警之後澇人?光這點就不可原諒了!

這種小孩就由國家法律來教導吧!
可憐對方就是糟蹋自己,沒甚麼好說的

單親就偉大 ?
出了事就扯身世可憐,三個字可以形容 - 沒擔當

換言之強姦犯是不是可以宣稱,因為沒老婆所以...


記得調路口監視器,一併將叫囂者告上法院 ( 出言恐嚇 ? )
不用客氣
這種人一但客氣 就會得寸進尺
裝的很可憐 只是不想賠錢
而且還會佔盡便宜
很多前輩 到調解會的時候
那些人的嘴臉就顯現出來了
想辦法把過錯推但別人身上
想讓自己有錯變沒錯...
不用心軟
這次饒過他
下一次受害的會是別人
煞車少裝零件?

告他蓄意謀殺阿!

之前有學生和老師不合,剪斷老師煞車油管也是被告蓄意謀殺
碰到這種人真是一個不好的經驗,說真的 就如版主標題所言"經過十字路口千萬要注意~別闖紅燈~也要注意闖紅燈的人~" 真是世風日下的寫照呀!!

願您身體早日康復、車禍後續問題也能順利解決!!

有時...姑息足以養奸



Andy
VENOMXION wrote:
經過路口本應作減速台...(恕刪)


說到美國 本想講個敝人的笑話~

但好像自覺太愚蠢了 恕自刪...

Andy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