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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發生了擦撞,完全無處理,但願不要秋後算帳


silver.chris wrote:
會不會他們跑去報警,然後說你肇事逃逸

現在就是最怕這種背後捅一刀了

谷本夏 wrote:
請問女學生有打方向燈在右轉行駛嗎?(恕刪)

女同學從左方小超車後就在外側車道正中央穩定車速,似乎只有注意他的男性友人有沒有跟上來
並沒有打任何號誌或觀看右側後照鏡
當時騎車可以說是超級閒,女同學頭轉哪看誰我都看在眼裡
但是我沒料到女同學接下來的大動作可以讓我措手不及

786猛猛 wrote:
當下打電話作筆錄是正確作法,日後有問題時才不會有爭議(恕刪)

看過太多前人所留下來的勸告,但是事情就是第一次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並不是沒有要打電話,而當時的想法是尊重女同學的決定(只有搖搖頭,沒有口語回應)

gn132464 wrote:
沒必要敢時間超車吧...(恕刪)
除非她說謊做筆錄說你肇事逃逸(恕刪)

可能要當地人才會知道那條路的狀況,四線不擁擠,下班時間機車還算可以晃來晃去騎(只是表示空間很大)
只要出紅綠燈後加速稍稍快一點,就是領先車隊了
現在就怕這樣阿,後來想一想在台灣如此偽善法的庇護下,對方出什麼招都是讓人心寒的阿


hui7626 wrote:
尤其上下班時間 車流量又多 而且每條道路都有他的速限上限 通常很少有人不會超速
而且碰撞點你是在他後方 沒保持行車距離 後車的責任就比較大
台灣啊 人情要用在對的地方

車流量,個人是覺得還好,碰撞當時似乎後方20公尺內還沒有來車的樣子
車速50,在四線道來說算是超級保守了吧,況且我還是靠路邊騎
雙方碰撞點是大約龍頭勾龍頭,就算女同學原本是在我前方,似乎在發現我在後方時也死命的壓下煞車
變成兩車龍頭相勾,他的龍頭就往地板下去了

台灣人情,我還真希望未來兩個月內不要讓我見證到正港的"冷血情"
如果跟學生發生車禍要小心

最好是叫警察 不然她回家以後 家人堅持要報案

你就百口莫辯 畢竟學生還未出社會 她覺得沒事可是家長卻不放過你

所以最好是叫警察 而且事後報案 我相信警察也會很賭爛 幹嘛一開始不報案處理
強烈建議報警~
世風之下~但求自保~
有警方筆錄~
到時候對方要"揮"~
才有證據證明您不是"肇事逃逸"~
共勉之^^
不裝行車紀錄器,好歹手機的錄音功能也開著,再不然就找張紙,把放棄所有追訴權利的聲明寫一寫、大名簽一簽、身分證字號留一留再走。

不然人家去告你,你有九成以上的敗訴機率
有沒有車有對相關法律比較熟析的啊
如果當下樓主錄音下來
很清楚錄下對方說沒事,大家自行處理然後離開
這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

假設事後對方反咬說肇事逃逸...
如果有用應該就不怕了吧
因為這樣一來他應該變成誣告吧

還請知道的網友答覆一下
如果是肇逃的話只要想辦法證明當下自己有下車要負責就行了錄音或是調附近的監視器也行。

話說就算對方沒有駕照也不表示他責任比較大,現在肇事的原因又不是因為他沒駕照。

沒駕照是一條算一條沒駕照只是罰無照駕駛,肇事責任另外再追究。

話說你們雙方似乎都己經破壞現場了,就算對方要告你也不容易了。

從你的圖判斷,他己經不是直行車了,這應該算從左側撞到你吧,對方的超車不當撞到你,她的問題比較大。

其實說老實話

我覺得是原po騎車不專心

女同學轉彎不看後面不打燈固然不對

但是騎車最好不要東張西望觀察旁邊騎士之類的

這樣很容易就失去自己對周遭環境的注意力
車禍不管大小 只要發生了

就是一定要叫警察 來處理 畢竟這是 關係到自身權益的問題

不管誰對誰錯 而且現場不要移動(要移動也行 麻煩請先拍照 如果有噴漆 或著是蠟筆 在前後輪及龍頭處做標記)

不然 現場一經 移動 就會可能 發生警察到現場 雙方沒什麼事 機車也看不出傷的怎樣...

可能在警察眼裡 只是行車糾紛 !

車禍發生時 先打110 通知轄區員警及車禍處理小組 到場處理

且要通知保險公司 辦出險

(辦保險時 最好多加保 駕駛人傷害險+意外加重 第三人責任險 賠 對方 財損部分 可以保10~30萬)

降低車禍發生時 對自己及家人的負擔, 至於機車 最好送廠檢修 車子損壞的程度 畢竟有些壞掉的地方 不是我們輕易

的 大概檢視 就能判斷 例如: 龍頭-車架-前叉總成(三角台+兩支前避震器)-.....等 多項零組件!

更不要認為 雙方只有輕傷 認為 各自 自行處理 就好

萬一回到家 誰 傷勢惡化 蒙主恩召 或 如來佛祖 召見 就此 格屁 那真的是死得不明不白 無論傷勢輕重 還是得搭救護

車 到醫院做詳細檢查!

車禍發生當下 如果雙方 有共識 人車輕微受損 還是得報警 人還是到醫院檢查 醫藥費 看多少 請對方到保險公司 辦

出險 (記得保留醫院看診收據及請 醫生 開立診斷證明) 自己有保 人壽險(醫療+意外 )也是可聲請理賠!

車輛檢修 請車行報價 須更換新零組件 零件清單(車輛維修 若不符合 經濟效益 就別修 換新車比較好)

以立後續協商及理賠事宜!

至於後續警方 會通知你做筆錄 雙方到場時 警方會先請你們到 外面協調

談不妥 筆錄可以先做 做完警方 會問你 要不要 提出告訴(可以 暫緩提出告訴 但 6個月內 想提出告訴 都行)

暫緩提出

是讓事情有轉圜空間 畢竟跑法院 勞民傷財 誰都不願走上這一步,不過對方 置之不理 或 毫無誠意 解決 那提出告訴吧...

千萬 不要私下和解 避免被獅子 大開口

我賠你多少 你賠我多少 這樣萬萬不可

一旦對方反悔這可能會很嚴重 除非警察現場測量現場 量完後 雙方喬好滿意了 決定互賠多少 就可以在那張現場圖

簽下雙方 自行處理 拒絕警方受理 這又另當別論!

不過得承擔 萬一對方 賠不夠 人車傷勢 又屬於檢查 才看的到得嚴重

那自己看著辦吧 如果對方 肯處理 那算不錯 就別要求太多 各退一步 畢竟這種事沒人想遇到 !



以上 真實案例 略有修改 僅供參考






我只能說

就算對方聲稱 他老爸快掛了,要趕去醫院之類的話

你也不需要理他,一樣還是叫警察處理


不然現在這黑暗的社會.....
社會被你們說的好黑暗

對方都說沒事的話,至少對方也知道自己理虧!

如過要說肇逃,在調解的時候應該會注意到周邊的人投注關切的眼神吧!
那時候只要沒有跑的動作,有停下來關心,還怕對方找那些證人出面?

而且,不是每個人發生意外一定要求賠償,也不是每個人在意外發生當時會刻意去記對方車牌!


我意外發生,只要車子可以動,外觀沒有嚴重損壞,都是直接和解掉~
(還是因為我的車破破爛爛所以不想追究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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