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無罪推論對方要負舉證責任這麼有種告樓主,等你警局開箱文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998這是小弟幫忙google的誣告資料雖然對方可能不會有罪但是至少能嚇嚇他
恩記得錄音以及直接提出污告 妨礙名譽的民事罪可以要求民事賠償損失以及往來警局所造成的交通費用 時間補償等看最後是他要求和解 還是你懂意思吧何況 是他駕駛不當 害你差點撞上怎麼變成他來告你樓主啊雖然得饒人處且饒人但是我還是建議 吼細啦!
linsh09 wrote:他根本不是要弄你肇事...(恕刪) 我也是這樣覺得他要我的資料後在事後弄我wenwen0320 wrote:恩記得錄音以及直...(恕刪) 對阿~人家開車我騎車以車來說 感覺以大欺小我現在也在猜去備案的的人是那位像大學生的年輕人還是他座在副駕駛座40~50歲的阿伯wolfaith wrote:刑法是無罪推論對...(恕刪) 謝謝大大提供資料這對保障我的權益很有用我希望看到這篇的人不要像我一樣遇到這種鳥事情
肇事逃逸 罪很大但問題是看不出你是哪里肇事你應該要去警局一下 順便提告!台灣法律 小車撞大車 小車贏! 以前有個案例是 前車緊急煞車 後車撞到車尾 後車賠前車維修費 後來後車駕駛向前車駕駛要求 精神賠償 "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