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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所換照 發現罰單很扯的事情!11.6號更新

未帶行照?? , 都沒有問你就開這個歐?? , 真是太賊了吧
如果樓主敘述屬實

警察絕對拿不出樓主簽名的罰單正本

憑空捏造出罰單

而且,民眾被撞肇事者逃逸,被害者報警處理,警察到場還先順便開個罰單
這種事情在媒體上公開,是足以引起民憤
以後被壞人撞車,誰還敢報警?


我認為這兩點隨便哪一項都是重大事件
就算樓主申訴成功算是最基本的而已,還算警察賺到了
我來澄清一下好了
基本上出車禍本來就有可能會接到罰單...WHY
因為要釐清肇事責任的路權歸屬關係
另外依照台北市交通隊的作法,只要做筆錄時還拿不出駕行照就會順便開未帶駕行照的罰單

至於樓主的情況,我覺得是不是有拒絕簽收罰單的情況可是忘記了
wieter wrote:
我來澄清一下好了基本...(恕刪)


拒收?文中寫的也寫的很明白了. 當下完完全全沒跟我提到罰單 罰款的事情

也沒看到他寫罰單給我簽名.過程中只有詢問我事發經過 對方車特徵

問我要不要叫救護車 有沒有受傷 有受傷要做酒側.

當下酒側做完也說通過.之後就叫我等候通知

怎可能有拒收? 何況監理站也說 著名當下就開罰了.但是我根本沒簽到罰單 也沒給我罰單
注意車主地址 或 駕照上的地址 有無掛號信 通常 這類違規告發單

都是 開單後~~郵寄~~到車籍地 或者 駕籍地 並不會直接給你

通常 會發生車禍 定是有一方 或 雙方都有違規情事<否則應該很難發生車禍>

車禍案件 一但成案處理 只要有違規的部份

警員都會開單.... <不開都不行> 不是要找你麻煩 因為要送鑑定 釐清肇事責任在哪裡

當然 鑑定過程 一定會發現 雙方行駛中的違規 告發 是免不了的
照這篇文章來看.........
就算警察為了釐清歸屬而需要"照實開單"
好歹也要做到告知的義務吧?

如此這般的處理方式.......
那以後一般小百姓誰還趕報案!?
自認倒楣=花很多錢
自認倒楣+報案= 花更多更多的錢

而且關於這個報案的效果..........












以一般人來說好像不是很大

黃小毅 wrote:
通常 會發生車禍 定是有一方 或 雙方都有違規情事<否則應該很難發生車禍>

車禍案件 一但成案處理 只要有違規的部份

警員都會開單.... <不開都不行> 不是要找你麻煩 因為要送鑑定 釐清肇事責任在哪裡


可是開版大說得好像是對方肇逃唷!
肇逃以及車輛移置路邊,這本身就已經不能做鑑定了!!
報案的作用可能只能算是通知以及紀錄!

沒有車禍對象就沒辦法釐清肇事責任,那應該也不會再送鑑定囉!

把所有的申訴單相關資料帶在身邊吧!!
萬一真的遇到盤查,或許警方會網開一面!
畢竟不是不辦而是正在處理中!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遇到這種事情,只有兩個字—「申訴」!

看到這個例子,我就想到我自己遇到的鬼扯事件…

約莫十年前,我透過網路跟車友買了一台狀況不錯的Yamaha FZⅡ,價格也公道。小弟與車主親自前往監理處辦理過戶手續,開心啊!

差不多半年後,突然來了一張罰單,上面載明我在某某時間地點違規停車…我第一時間抓破頭皮,怎麼想都想不起來曾經到過那裡…仔細一看,這是車子過戶前幾個月的事。也就是說,這件事情幾乎是一年前發生的,是前車主的違規。我覺得很奇怪,當時在監理處的時候,不是要繳清罰單才可以過戶嗎?問了監理處,他們支支吾吾,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在錯愕之餘,我就開始申訴…公文跑來跑去,警察局、停管處…

或許,當時的開罰到寄出罰單的時間很長,不像現在。但是一張罰單搞了快要一年,也真的有夠誇張。

公文往返的結果,最後是以「免罰」收場。但這過程當中,又發現了前車主好幾張未消案的罰單…還好,我動作快,申訴在先…

樓主,申訴去啦!
--- Veritas, Bonitas, Pulchritudo, Sanctitas
申訴下去就對了
這個時代有申訴就有救
沒申訴就準備默默的認栽了
申訴下去才搞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已經有申訴了!水果那邊我也有去投書.今天就接到水果下層員工打電話通知我問我一些問題

之後又換成水果主管跟我確認所有細節.並且留電話要拿到申訴結果有任何不合理就通知他.

希望快點有結果.我只要好好讓我換行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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