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此事故對您的精神造成傷害(例如產生害怕騎車或是焦慮... ), 沒有不能請償的道理 ~
不過若是談和解, 那上述這部份自然就會被帶進和解總金額內, 因此在談和解時(上法院也一樣), 都需要對總金額內的細項闡述, 以避面被誤會是獅子大開口 ~
精神賠償這類, 建議如可以開立醫生證明(例如去看心裡醫生... ), 也會對你較有利(前題是恐怕要上法院) ~
看來樓主只是想要求償應賠償部份, 如果我當初遇到的是樓主, 那真的一切好談, 我阿殺力 ~ 樓主明理.... (呸呸呸.. 不可亂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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