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777 wrote:
這是台灣法規是適用全...(恕刪)
對呀...
因為台灣是法治國...
又很可惜.. 是"人為法治國",而不是民主法治國....
可以因掌權者主觀的任何理由... 而操控禁止與否...
反正大多數的人又不知道交通概念... 所以也不知道禁行機車這規範在於理或法上都是不合理的...
只用一般的經驗法則認為,"沒錯~機車事故結果嚴重" "沒錯~機車違規多"...
但這些理由是理由嘛??
早已經有"預防"這些事發生的法... 但結果卻又前置於預防... 很奇怪吧...
各國或是學理上都一致認為... 車輛型式與安全無關,駕駛行為才和安全有關....
只可惜.. 台灣可能認為車就是要拿來撞的... 所以要分流....
有法不執行,難後用犧牲別人權益的方式..而不是保障守規矩人的權益....
不知道落後的是別人還是自己....
惡法亦法....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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