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樓上犯了很明顯的錯...(恕刪)
建議你先去把官方文件好好看清楚吧! 討論交通政策,要先學會看肇事統計數字跟死亡統計數字。這兩個數字,特別是死亡統計數字是決策最重要數字。
警政統計通報
wetty wrote:
樓上犯了很明顯的錯...(恕刪)
BBdog3388 wrote:
總數才11萬台的重機每單項的肇事件數比總數6百多萬台的小客車還多!
BBdog3388 wrote:
建議你先去把官方文件好好看清楚吧!
BBdog3388 wrote:
討論交通政策,要先學會看肇事統計數字跟死亡統計數字。這兩個數字,特別是死亡統計數字是決策最重要數字。
建議各位重機愛好者!先彼此約束守法自律,降低各項肇事率。不要才11萬台重機、年年各項肇事件數都是第一名,才能降低一般民眾的反感。
wetty wrote:真的不需要去算這個,機車國道路權,就跟機車省道路權一樣自然,國道跟省道最原始的設計區分就是行車速度,其它像是封閉型、收費、路肩...等等國道與省道的不同點,也都是為了達到「快速」這個基本目的。所以只要設計上可以安全快速達到國道速度要求的機車(這也是日本為什麼訂門檻在 126 cc),就應該有國道路權,至於現在不利機車上國道的制度或設施(還有一項,就是用路人的「觀念」),都可以配合修正或調整,以達到汽機車共享國道(如同現在汽機車共享省道一樣)的目標。
機車數量是汽車兩倍, 肇事卻不到一半...(37.89%)嘛, 其他的呢?
故意把機車合在一起算(37.89%), 卻把汽車分開算...(25.38% + 11.04% = 36.42%), 還有大客車、大貨車呢?...(恕刪)
robuni wrote:
台灣的機車(125...(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