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一二審法官判決 本來就是機車自己去撞人 還要怪別人啊。現在人真的越來越不明哩,還有所謂道義責任,我一點都不認同。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何來我沒錯還要道義責任賠人家錢,那你對方是不是除了賠償我損失還要有道義責任賠償我精神等受創啊
後照鏡一定隨時都要瞄一下,更不用說變換車道、轉彎時更要看。看到路上一堆騎車後視鏡爛光的也不修啦、一堆屁孩拔掉後視鏡自以為帥啦,還有一堆騎頂客之類可摺收後視鏡的,都很厲害嘛,從頭到尾後視鏡都收著,真不懂這些人是怎麼都不用看後面的喔;然後單行道一堆機車逆向、車燈尾燈壞了不修,晚上多危險。自己想死也別去害守法的人好嗎? 覺得警察應該強制取締後視鏡損毀、未安裝與燈具不開和逆向機車 真的太誇張了icewei9251 wrote:看完整段影片...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