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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禁行機車道!右側不安全!


foxlink888 wrote:
唷~我什麼時禁止別人...(恕刪)


呵呵
好~~~~~
你沒禁止別人
但是你贊成別人使用某種方式去禁止別人保護自身的安全嘛 ......

cokecolatw wrote:
奇怪,平平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騎車就該死要卡在公車後面等
開車就可以從空曠的內側車道開過去
道理在哪說來聽聽看啊!


我從來沒看過有人乖乖的在公車後面等的呀?
都直接左切繞過去哩。

所以一旦有公車要停我都會減速,即使我不在外車道。
因為常常有機車突然左切衝出來。
alaka wrote:
這要老百姓怎麼活?

路上的機車道,都被小汽車佔滿了!

難道要我等到它開走嗎?

還是要跟汽車爭道!

更要冒著"違規"被罰的風險!!

+1


jarkid_shen wrote:
算了吧

我是機車騎士 但每天上下班 都會被其他騎士氣死

我舉出5大台灣騎士最喜歡犯的錯誤

1. 不打方向燈

在路中央慢慢不動,然後再突然右轉,

打個方向燈告訴後方的人,會死嗎?


2. 違規右轉,或是巷子衝出來右轉

每次直行騎的好好的

小路一定會衝出來 不長眼的騎士

頭看也不看 就衝出來 右轉

不然就是 我是綠燈 對方 是紅燈

自以為帥氣的壓車直接闖越紅燈 殺進我的直行車道... 無言


3. 巷口不減速

到了十字路口的小巷子

機車沒在減速的

好幾次我都減速了 再行駛

就是有人不停下來 加油門 還害我差點撞上...


4. 不保持安全距離

這種車手好像在表演特技一樣

跟對方機車的屁股離的超近

然後突然壓車變向

然後再加速超越

還喜歡在距離很短的車縫中 超速飆騎

要是對方一個緊急煞車 這種馬上發生車禍


5. 一路狂飆 不煞車

明明前面是紅燈 還要急速騎到紅燈前

再煞車

你不在乎油錢和煞車維修 也不要製造別人危險和空氣污染吧...)




同意!
不過老實說
你列的這五點
四輪也一個樣..阿四輪有禁行嗎?
四輪一樣一堆不打方向燈不看後照鏡說切就切?
安全距離?每台都車頭貼屁股
巷口不減速?
前幾天不是才一篇Lexus單行道出來沒減速撞到苦主還下車罵人的嗎?
一路狂飆
葉少都親身示範給你看了

老話..人的問題
要不是外線狀況多~
違停臨停一堆~加上公車小黃攬客上下客~
搞的機車無路可走~誰想走到內線去~
偏偏內線動不動就來四個大字"禁行機車"~
加上條子大人玩偷拍~
才會讓機車族對這四個字這麼反感~
jarkid_shen wrote:
算了吧我是機車騎士 ...(恕刪)


算了吧

我是四輪駕駛 但每天上下班 都會被其他四輪駕駛氣死

我舉出5大四輪駕駛最喜歡犯的錯誤

1. 不打方向燈

在路中央慢慢不動,然後再突然右轉,

打個方向燈告訴後方的人,會死嗎?


2. 違規右轉,或是巷子衝出來右轉

每次直行開的好好的

小路一定會衝出來 不長眼的四輪駕駛

頭看也不看 就衝出來 右轉

不然就是 我是綠燈 對方 是紅燈

自以為帥氣的剪線直接闖越紅燈 殺進我的直行車道... 無言


3. 巷口不減速

到了十字路口的小巷子

汽車沒在減速的

好幾次我都減速了 再行駛

就是有人不停下來 加油門 還害我差點撞上...


4. 不保持安全距離

這種車手好像在表演特技一樣

跟對方汽車的屁股離的超近

然後突然剪線變向

然後再加速超越逼車

還喜歡在距離很短的車縫中 超速飆車
要是對方一個緊急煞車 這種馬上發生車禍


5. 一路狂飆 不煞車

明明前面是紅燈 還要急速開到紅燈前佔用機車停等區

再煞車

你不在乎油錢和煞車維修 也不要製造別人危險和空氣污染吧...





結論:

臺灣四輪駕駛先把交通觀念弄清楚,才有資格來談機車路權..

cokecolatw wrote:
也有被皮條客控制的妓女覺得躺著賺又有錢拿,日子過得很爽,隨便你們啦!要在右側跟大小車拚機率,關我啥事?

反正命是你自己的,但我可不想死於他人的疏失與愚蠢的法規!


噗~
光看你發言的水準,
上不了台面的啦~~~~

cokecolatw wrote:
更可惡的是外側違停擋路,憑什麼要後方車輛等到前方違停離開才可移動,你是哪來的王爺皇帝阿,要不要驗明你四輪尊貴的身分啊? 蛤?


你刻意用四輪=尊貴、兩輪=平民來製造階級批鬥,已經失去焦點了。
人家本來說的是若前方暫時不能前進,本來就應該要先停下來。
等可以過再過,或是打方向燈,等隔壁車道空出來再繞過去。
你去其他國家看看,本來就是應該這樣開比較安全。

我看很多汽車駕駛跟機車駕駛都是硬擠到旁邊繞過去。
這樣當然很危險。
沒人跟你討論誰尊不尊貴的。
真無聊。

先把自己的駕駛觀念跟習慣校正再說吧。

o0冰箱0o wrote:
要不是外線狀況多~違...(恕刪)


我反對禁行機車
不是對禁行機車反感,
既然民主時代,
我就能反對不合理的政府政策,絕對不是反感,

禁行機車,我很少騎上去....就這樣嚕

真正應該以車速以及動力的靈活力來分流
為何要多講動力的靈活力 (也許網友可以有更好的形容詞), 因為某些市區道路是限速40, 假使也有二線, 自行車腳力好的人可以踩到時速40, 但他不應該走到內線去, 因為他的加減速很慢.
機車的動力性能很夠, 從停止開始加速, 要達到時速50公里基本上只要3~5秒鐘的時間 (ref: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267638-1-1.html

平面道路的車道應該要以車速分流為主, 因此即便是小客車, 乃至公車, 只要你是慢車, 就應該要盡量走外線.
以台北市為例, 公車限速 40km/hr, 如果真要讓車流通暢, 公車應該禁行內線, 因為內線是所謂的快車道.
機車其實與其他車輛駕駛人都應該要有這樣的觀念, 當你車速慢, 或是不久後要準備靠邊或右轉, 就應該行駛到較外側車道.

基本上我覺得只有那種速限有到 70 / 80 的平面道路, 也許才值得來考慮是否要在內側規定禁行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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