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th_hurd wrote:我曾被拍到超速,當時...(恕刪) 有什麼好爭的呢!?第一:超速了沒!?第二:沒錯,法規有容許值10KM,BUT! 並非一定要採用限速50你開51原則上就可以開單成立。
keith_hurd wrote:我曾被拍到超速,當時...(恕刪) 等等 那你是不是 已經限速 50已經超速到 61了基本上 你已經超速了所以 ... 說那麼多做什麼....繳就對了.不然 請照規矩來 就是這麼簡單高速公路限速110公里 誤差 121...那些 117 118 被開的 不就....要放火了..所以 超速就是 超速 不用多說繳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