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宜蘭人.來過宜蘭一段時間的人相信對這邊的交通狀況很了解
沒戴安全帽的一大堆.飆車的飆車逆向的逆向
假日晚上羅東夜市口只能用"不可思議"四個字形容
有時候有員警在指揮交通.那些個違規駕駛也都沒在管的

在當下我常常會認為是警察的錯.因為警察的責任是督導大眾遵守法律
但現在想想.我覺得是監督機關的錯
像是高級官員.政治人物.地方的政績多好多好又怎樣?
連最基本的交通安全問題都不能處理好.宜蘭多好玩又怎樣?

現在的社會我覺得學習如何保護自己是很重要的一個功課
上面有個車禍案例我覺得處理得很不錯.連員警的號碼都抄了下來.我覺得是很好的學習對象

就這樣.祝大家新年快樂

liquidgroove990 wrote:
這個叫做謀殺, 故意...(恕刪)
警察有啥權力判定對錯?
警察只能對是否開罰單有判決的權力
對於民事以及刑事責任
警察判的只能參考
法院判的才有意義
您自己都說"很誇張"的判決了
表示您其實也都知道這些事故的發生與無照其實是沒有因果關係的
有照無照其實對於事故發生是沒有影響的
一個很簡單對於因果關係的思考與判斷方式
同一個CASE
有照不會發生事故
無照才會發生事故
那無照會和事故有因果關係
如果有照無照都一樣會出事
無照這件事就和事故無因果關係
就如小弟舉的CASE
有照闖紅燈撞上無照但是正常行駛的車
請照以上邏輯檢驗
無照其實和事故無關
但是闖紅燈卻是事故主因
因為不闖紅燈就不會有事故
駕照的發給只是一種行政行為
他代表的是國家對交通的行政管理的行為而已
他規範的是政府和人民的關係
不是規範人民與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
所以不是只要無照出事就該死,就該負全責,他要負的責任只是對政府的罰單
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請回歸民法侵權行為規定
無照只是其中一個因素
是否與侵權行為有關,還是要從最基本的因果關係去看
看了這篇很多人都對無照就該死有很深的"期待",才知道法官難為,合乎邏輯的判斷卻會被法律教育不足的人民認為是法院亂判,對司法更沒有信心
西瓜弟弟 wrote:
240萬會不會太多了...(恕刪)
其實這篇是保險公司推銷的最好教材
保險這種東西就是沒事的時候都覺得沒必要
我不會那麼倒楣
看到身邊出事的例子的時候
就會乖乖去保了
小弟買
300/600/40 的責任險 (下期會再提高保額)
一年不到兩千塊還送免費拖吊
小弟非保險從業人員
但是我對身邊的人都大力推廣開車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
不只對車主有保險
對於車禍受害者也是一大幫助
小弟也曾是車禍受害者,在醫院躺了一個星期,拐杖拿了兩個月
以肇事者的經濟能力(撞我的人薪水比我少的多,光叫他賠兩個月的工作損失對他就是很大的負擔)
如果要從對方口袋掏出錢來,沒有搞個壹年半載是拿不到錢的
對方因為有保險,最後都是保險理賠,對方一毛錢都沒出到,而且只有最後簽和解的時候出現
一年花個壹仟多塊買保障,更重要的事萬一出事有人幫你搞定那些瑣事的服務
應該算是很划算的
另外再說一個例子
因為保險法要交報告去查判決查到的
被害者月入四萬,加害者剛退伍月入兩萬八,名下無財產,機車撞機車
被害者單眼失明,法院判賠八百多萬
一場車禍毀了兩個年輕人
受害者官司打贏拿不到錢
加害者剛退伍就背八百多萬債務
這時候有保險不是營利,是在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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