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cc wrote:開放很好。但我相信政...(恕刪) 有沒有開放根本沒差, 因為:"聰明人"老早就在快車道蛇行了;只有"笨蛋"才乖乖騎慢車道,被違規停車搞得進退兩難.等開放內線行駛機車後,"聰明人"多了一線可以更隨意停車,併排停車; 只有"笨蛋"會守規矩停遠一點再走回來.
minidoggy wrote:行的安全比路權重要吧,以後不管哪個車道,大家路權都重疊,機車真的爽到了嗎?乾脆國道全面開放重機,連黃牌也上,都有路權,一起玩個徹底,精彩萬分,好不好...(恕刪) 依照大大的邏輯標準不然每條道路 內側幾條禁行機車 外側就幾條禁行四輪汽車 而且車道寬度要一樣汽車 機車完全分流那小弟也完全贊成的啦
騎車白目的小白 就讓他們早日歸西阿一路向西 wrote:我覺得機車畢竟是人包鐵 騎到內車道 我說真的一堆年輕人 鑽來鑽去!!這對於汽車用路人是一大危險 就跟開放重機上國道一樣有些重機騎士 自己鑽來鑽去 假設在國道超車道滑倒 摔倒!! 那後面的汽車在高速下 無法急煞壓過去輾過去 造成了悲劇 那你說究竟是機車騎士倒楣被壓還是汽車駕駛很無辜?開放這些我覺得最大條件就是汽機車 分離車道擁有專屬車道 我覺得這樣對於汽機車都有保障!!(恕刪)
大家都說汽車檔到機車的路線,我始終想不通,如果大家都在車道上,汽車路邊停車怎會檔到機車行駛,事後想想,原來大家機車都是以為是行駛道路邊線以外,那原本就不是汽機車行車的路線啊~~~~~機車一直以來都便行駛於道路邊線以外,有些可能是用於超車,有些更以為只能行駛於邊線以外,其實妳好好行駛於車道上,前方車輛靠邊停怎會檔到妳。除非違規並排停車,這又是另一問題。。是大家習慣不好,這根深蒂固了,規定再怎麼改,還是有人違規的。至於路權回歸,我認為有些人外車道車輛慢速一直說影響到行車路線,還真不知道原來行車路線也是路權之一,妳行車路線上有車就要讓妳先走喔,這我看只有大官能做的到吧~~另外我很好奇為何二段式轉彎跟開放內車道要一起開放,為何二者不能脫鉤處理,之前或許是,因為不能行駛內車道,所以只能二段式轉彎,但是開放內車道後,轉彎時還是可以先到外車道,在二段式左轉,畢竟二段式轉彎真的是不錯的,當然有些人違規使的美意大失,但是不可因咽廢食吧~~~~
Hi Dear wrote:從報導上看來,看來公路總局應該也知道機車走外道不外乎是1. 公車停等2. 路邊違停(甚至併排停車)3. 小黃亂竄...等等等 公路總局的正式回覆機車開放行駛內側車道宜審慎評估辦理提供單位:公路總局 公告日期:2013/10/24 上午 11:08:16 公告期限:2013/10/24 ~ 2014/1/24有關今(24)日媒體報載「解禁 機車開放騎內車道單向二或三車道鬆綁 『還基本路權』」。考量機車行駛外側車道易與靠站之公車、計程車等車輛產生交織衝突。為兼顧機車合理路權及行車安全,本局係依下列原則檢討改善所轄道路車道配置使用情形(含快、慢車道)一、單向配置2車道(含)以下時,除有特殊考量因素外,原則均開放機車行駛。二、都會區單向配置3車道時,將請本局所屬各區養護工程處考量路段肇事紀錄、公車停靠、路邊停車等因素審慎評估並提報當地道安會報同意後開放所有車道供機車行駛及配套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三、單向配置4車道(含)以上時,原則自外側起算第4車道(含)以上之車道均禁行機車。此外,考量各地交通特性不盡相同,如各地方政府道安會報有與上開原則不同之決策,本局仍予尊重,惟本局仍將持續協調地方政府朝開放機車原則努力。承辦單位:規劃組聯 絡 人:李忠璋組長02-23113456 分機8000卓明君科長02-23113456 分機6100理由(紅字部分)寫的明確又合理啊!下面三點方向也很正確啊,就看實際的執行面了。
ieee1201 wrote:正所謂生在福中不知福...(恕刪)但是台灣現在的社會水準並不適合 以這個標準來看台灣不適合的東西太多了不過各位真的不用緊張這個政策並非一下子擴及到全國一定是北部幾條道路試辦而且路政司的新聞稿說了單向配置2車道(含)以下時,除有特殊考量因素外,原則均開放機車行駛->一定一大堆特殊考量。考量各地交通特性不盡相同,如各地方政府道安會報有與上開原則不同之決策,本局仍予尊重->那跟現在有什麼不一樣?
我覺得要求停止騎上禁行機車的違規處分還比較有利,之後再慢慢調整~~怕被罰又不能騎外線這個還是很矛盾~~如果是這樣,機車黨不要只處理大台北地區~~orea2007 wrote:以這個標準來看台灣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