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panadol wrote:
雖是機車跨越車道, 但我看起來機車車頭比汽車更早進入內側車道,
我相信汽車一定有看到機車,...(恕刪)
看影片是這樣的感覺,但實際上在路上是沒有時間讓你反應當時狀況!
(我上個月有發文,是機車突然變換車道,情況也跟這差不多! 只是沒撞再一起!)
abcpanadol wrote:
雖是機車跨越車道, 但我看起來機車車頭比汽車更早進入內側車道,
我相信汽車一定有看到機車,...(恕刪)
On9ccc wrote:
三寶出事 車主遇到明...(恕刪)
mintsern wrote:
我記得我在11年前剛買新車沒幾天,
我就在某個沒有號誌的巷子口.....跟機車對撞~
汽車跟機車對撞,
大家都認為是汽車的錯,
當時現場所有目擊者也都認為是我的錯~
但,
我自認擁有路權~
我叫了交通警察來畫現場圖,
交警也做了雙方筆錄,
留下雙方聯絡資料~
接下來我要求對方賠償,
對方認為自己騎機車是受害者(這心情我可以理解),
但對方開始叫來里長(後來選上高雄市議員)施壓。
我首先前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那些委員都是老人,
基本上就是說盡量和解不要上法院....
我又去交通鑑識課申請肇事鑑定,
當我拿到對方100%肇則(我是0%肇則),
我就知道我贏定了....
接著上法院申請簡易民事庭,
對方派那位市議員來當辯護律師,
我則是自己幫自己辯護....
開了幾次庭,
那位市議員就不來了....
最後一次開庭那小屁孩終於現身,
他對法官說:肇事鑑定書上說只是參考用,無法律強制效力。
法官回說:我人又不在車禍現場,我不參考肇事鑑定那我要參考什麼??
我最後勝訴,
小屁孩當然不現身賠錢,
我又進行財產扣押程序,
發現這小屁孩有上班,
所以法院每個月從他公司扣1/3薪水,
直到扣完所有金額(包含賠償金,訴訟費用......還包含5%的利息)...
寫了這麼多,
路權至上.......
八卦山騎士 wrote:
我有開車也有騎機車....(恕刪)
最後, 給這版一直強調路權的朋友一句話.
未來, 請您騎機車時. 不管塞車, 上下班, 經過市場, 經過學校, 遇到並排停車.....etc.
請都乖乖的騎在機車車道. 千萬不要滑到汽車車道喔.......不然, 你在這邊講的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