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做出來的東西跟要你命3000沒啥兩樣。
現在有人戳爆廣告內容,就馬上出來靠北邊走543公里,一點氣度都沒有。
在電視新聞看到那廣高商說原PO抄襲,不尊重廣告商的權利,那我想請問那位廣告商,你家的內容是參考DISCOVERY的節目內容,你有徵得DISCOVERY撥放原節目出處的授權嗎?
沒有的話就不要以那副嘴臉說話,看了就討厭。
然後在這敏感的時間點還出現了這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2119886&p=1,還真不知作者居心為何?
經過這次事件,我更不會考慮買光陽家的產品,包括二手車

人的品德,不與收入多寡、教育高低、家庭環境優劣等成比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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