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erst wrote:一臺車有亮燈停在路旁...(恕刪) 這位...這樣的講法不完全對..你的車要是停在路邊,但超越了車道線也就是路邊的白線,講白一點就是你車子停在"車道"內..有其他車輛撞到你的車,你是有責任的..小弟發生過這樣的事情,警察來第一件事情就是確認我車子與標線的距離及相對關係好險我車子停在線外,再外加對方沒有甚麼受傷才沒事..有些"實務"上的作法跟一般人的"想法"是有差別的..
汽車:故障號誌燈???三角故障牌???臨停路邊距離?? (路口,車道)事故道路寬度???事故道路昏暗?? 明亮??附近監視器錄影???機車:有無駕照???有無超速???有無戴安全帽???機車車主是???如果怕麻煩 直接給對方 300萬 就一點也不麻煩了...認為 亂開價, 自己無責任 請勤跑法院,找律師...
真是....小妹我個人淺見啦 ..覺得現在社會 好像父母親是"公務員" (警察..軍人..) 的小孩子 ...好像做錯事情都很有恃無恐 ...[經過大大熱心回覆指教 ~ 原本打錯字的 現在已改正唷 感謝感謝]我就曾經看過一個小朋友無照騎機車 逆向撞到人 ...還大聲嗆說"安怎,撞到就撞到,我老北是警察啦,你能拿我怎樣"實在是.....至於樓主所說的這件事情 ..已經有很多專業大大提供法律方面的途徑 ^^只不過 ...............樓主都已經消失了 樓下的是在回應心酸的喔 (包括我在內一一) 酸...
你朋友就算沒行政 刑事責任還是要負民事責任啊你朋友要是沒有辦法依緊急避難或正當防衛來阻卻的話錢應該還是要賠啦趕快向對方請車子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撫慰算是不無小補要是對方沒聲請假扣押叫你朋友快脫產到時候就可以賴賬啦
xlkoala wrote:樓主有回PM給我耶...(恕刪) 真是不好意思要不是xlkoala有PM給我 我還不知道討論的這麼熱烈真的是對不起各位關心的板友之前有申請鑑定 結果是我同事也有部份責任 不是完全沒責任(因為三角架沒放)後來告上法庭了 記得是說民事的傷害罪會成立但刑事責任這個就不太清楚因為今天他請假回家爽快去了但應該沒啥事吧...要不然不會每天跟我嘻嘻哈哈...站在對方的立場 女兒被撞到殘廢了 當媽媽的應該心很痛很不甘願吧所以才會那麼執著 放不下 當時我是這麼覺得但不該賠的就不賠 這是原則 我同事家也沒多有錢去給對方只是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 有照無照跟肇事沒有因果關係?那這樣幹嘛要設年齡限制?十歲也是可以騎機車阿 有技術看的懂交通號誌 只要有心人人可以騎機車阿小小年紀什麼都不懂所以才容易這樣騎快車又不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