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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族注意]新北市 5/1 噪音管制法重點問答一覽


RICK wrote:
有在關注最近新聞的...(恕刪)

寧靜致遠!

Johnny_depp wrote:
請問下表有誤嗎?...(恕刪)


這張表還有更多的,不同年份不同環保期數的噪音標準值都不一樣

絕對不是同一個標準,而且檢測環境也有相當明確的規範,
現場要檢測聲音如果都不照規範走,那正當性在哪?

要說全民檢舉爽的,就不要自己的車也被拍照囉,現在就是管你長怎樣有檢舉就要去。
而且看例子起來就算是驗過了,再檢舉也是要去重驗。祝福你們囉~

仔細閱讀文章後,結論是取締原則是聽噪音量來攔車。改裝管就開罰,因為沒有經過噪音檢驗,想合法應該去賽車場。原廠管或有驗過的改裝管或是不確定的,就開單要你去驗車後再說,原因還是太吵,如果是原廠管太吵代表車主保養不良,也該被罰。這樣做法合法合理。
不過之前就是因為要搞三方稽查公正舉證噪音很麻煩,所以變成每天屁孩晚上炸街炸到爽的局面.
找警察投訴,警察都說這要去找環保局我們無能為力,搞到後來民怨沸騰,才會有今天的局面......
我們地方上的臉書社團以經每天都有人罵罵了幾個月了.

但是你說如果要監理環保單位派上用場,搞認證搞先進國家的管理,對官來說,那要增加多少人力?他一定不會這麼幹的.....
就讓警察自己去搞定,就是對官來說唯一的方法.....
你叫監理環保單位的官老爺晚上搬專業儀器陪警察在路邊站整晚,不可能的事~

所以我覺得改裝界如果要自清,自認炸街的只是少數壞份子,就像霹靂火成龍一樣,改裝界大神義務配合警察參加臨檢好了.....

另外就算屁孩騎原廠勁戰,晚上在巷子裏騎也要重吹重吹的,我不懂巷子那麼小有什麼好吹的.
你說現在抓到現在有比較收斂嗎??我覺得沒有吔.......
不管別人死活

不管別人死活, 吵死人了.....違法就抓
改裝管就應該主動送檢. 合格再上路.
不要浪費警察人力.

vincent4501 wrote:

改裝管就應該主動送檢. 合格再上路.
不要浪費警察人力.

政府應該設立標章像CNS還是GMP那樣。
該形式商品上市前由廠商送檢,檢驗合格後給予標章。
廠商可將該標章刻印在產品上。
道路攔檢時,執法人員只要辨認標章,不用特殊儀器就能確認是否合法。
就不會有現在這種爭議。
讓消費者自己送檢,只是讓大家多做重複工而已。
沒有好處。
orea2007 wrote:
政府應該設立標章像CNS...(恕刪)


現在的情勢是
管你原廠還改裝
只要被攔到就先開驗車單
在期限內自行去檢驗單位驗噪音

原廠館噪音驗過會拍照建檔並附贈合格貼紙

改裝管噪音驗過後拍照建檔、合格貼紙什麼都沒有!!!
噪音驗過不建檔不給貼紙是???
以後被攔到會因沒合格貼紙證明還是會被開驗車單
然後又要跑趟檢驗單位驗噪音
就這樣無限輪迴...

那請問執法單位執法初衷是在抓噪音還是在抓改裝?
若要說抓改裝
早就有相關法條通過改裝合法
噪音部分不就變成一個檢驗標準不明的漏洞??

排氣管噪音
不嚴控抓上游(改裝製造廠)然後來搞尾端消費者
這執法順序根本本末倒置吧...

我是原廠車
但對這亂七八糟的取締標準和執法手段可是相當反感
畢竟已經是無差別見人就抓的戒嚴狀態
搞得人心惶惶
不過
嚴重影響到別人安寧的爆改噪音車被抓本身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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