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93 wrote:不妥在於,打左轉燈不...(恕刪) 你可以去問律師看看0.0機車對機車唷 我前面有說了 只是剛好你沒看到罷了Yakumo大都對我無言囉 0.0拜託看完吧 下定決心了 不看完 回了我前面講過的 我都不回了
katana057 wrote:不要畫圖給我看了 請...(恕刪) K大請問您所說的路口不得變換車道是哪一條...我翻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都沒注意到相關條文 還是我翻錯法規了話說二段式左轉到待轉區一樣要左轉,所以打左轉燈沒錯吧一樣是告知方向,而超車這小弟之前有再去看清楚相關條文,超車要有變換車道再回原車道喔~路上較多的是同車道併行,光道安規則101條第一項第5款這條就一票人不懂啦~認真來說,如果安全距離有保持好,打哪裡都可以以"母法"(台灣以"保護"機車的名義跟日本學的半套法規)而言應該是打左轉燈無誤而km0220前輩也有說囉黑暗兔兔說的也是並無不妥拉何必像個小孩子一樣呢?喔,對了 我有問過警察,他只跟我說打右轉燈所以目前這問題無解
katana057 wrote:你是不是忘了有些路有...(恕刪) 拿出慢車道了照你說的要在慢車道右轉發生碰撞只有兩個情況右轉車從待轉車左側轉彎/待轉車從右轉車右側超車雖然都是一樣的意思說真的 在坳下去 你的待轉打左轉燈一樣是謬論這就跟前面說打右轉燈卻被左轉車撞上一樣竹哥道菜刀
mnmnmn1996 wrote:K大請問您所說的路...(恕刪) 真的我覺得我說的很多點 很多人都漏看只針對他們自己第一意識 直覺回答= =根本悲劇 ... 無法溝通講了一項 上一項提到的重點 就忘了唉 累了XDDDDD
mnmnmn1996 wrote:K大請問您所說的路...(恕刪) 很像也不是說不能0.0是前面有大大說了 我也跟著說的但在路口變換車道 即使你有打方向燈出了事 還是變換車道的錯而且路口變換車道的問題 我提了好幾遍= = ...持反對左燈理論的大概只有Yakumo大有看完吧 其他根本不爽看我說的XDDD不是有路口前多少就要先換到自己要走的車道的規範嗎?那為什麼還要在過路口換= = ......車多的時候在過路口時換車道根本欠罵 ....還有我前面有說唷 汽車直接右轉到內線很難注意你這個打右轉 卻是跑待轉的...
katana057 wrote:很像也不是說不能0...(恕刪) 哈哈,目前來說不管方向燈怎樣都會有盲點呀打右轉->對向車輛或者同向右轉跟著轉不打->直接外切?後車無法判斷動向打左轉->可是要先右偏變換車道這個行為出事情基本上都是變換的車輛為主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這條並不限於哪裡,話說我倒也路口變換車道好多次不過都是確認車距跟後車動態才敢這樣做而跳針這點...希望我沒有B_J wrote:打燈是給後面的人看的...(恕刪) 可是這又是一個問題,法規上有禁止右側超車輯要轉彎必須到最側車道所以當確實在"最"外側時不打或打左轉燈時的風險理當是比打右轉燈小的而且前方向燈是給對向來車看得當準備左轉的對向車輛看到你打方向燈可能會直接轉
katana057 wrote:你可以去問律師看看0.0 問律師不準,直接問法官吧,這邊判決貼給你參考: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一年度交易字第二二號指出:「按機車為二輪交通工具,依臺灣地狹人稠之現況,原無禁止機車於同一車道內並行之可能或必要,交通法規亦未設有禁止規定,又行駛在「同一車道」內之機車,于必要時於同一車道內「超越」其他並行機車之駕駛行為,與一般「汽車超車」系指利用其他車道超越前方車輛之情形迥異,原無道路交通規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五款規定應自左側超車,並保持半公尺以上間隔之之適用……..」還有問題嗎?
katana057 wrote:很像也不是說不能0.0是前面有大大說了 我也跟著說的 建議你,如果要反駁別人,最好是先確認自己的說法正確。現在估狗很方便。katana057 wrote:那為什麼還要在過路口換= = 因為路上的情況千百種。katana057 wrote:車多的時候在過路口時換車道根本欠罵 欠罵歸欠罵,但是你如果從後面撞上去還是你的肇責會比較大。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碰過類似的案件。katana057 wrote:還有我前面有說唷 汽車直接右轉到內線很難注意你這個打右轉 卻是跑待轉的... 汽車如果已經打了右轉燈,一般要進待轉的機車應該是不會找死從該車的右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