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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紅燈,提前停車躲太陽

現在的太陽…可是晒不得的…!

我覺得,法規的目的,就是要保障最多數人的實質利益,及維持社會秩序~
當個守法、守規矩的好公民,毫無疑問,這觀念是正確的!!



如果法或規矩本身是有問題的…我們又該如何反應?

何謂「不該停車的地方」呢?機車一點的路段,不到一公里路,可能就有四、五個紅綠燈…但這還不打緊,最惱人的是,變燈不連動…那不就要連等四、五個燈?這不是逼我們起步大灌油門嗎?我猜現在很多人只要一看到紅燈就很不爽了吧!天氣已經熱得不像話了…躲個太陽還要被後面的叭…表情是能好看到哪去?

在不造成他人實質上的困擾,為了自身的健康,這應該沒什麼吧~

到處都是一兩百秒的紅燈,
我要是能躲當然要找地方躲呀。
但是我不會妨害到別人的。
sid65 wrote:
什麼才叫不過4,5秒....

我按照規定在正常速限下行駛,在紅燈停止線前停車...

為什麼要因為你們這些人只為了躲太陽,只顧自己方便,就提早十幾公尺就停車,
而要承受可能造成的危險

停在內線的不誇張,很多都是如此....


慢著慢著
甚麼叫你們這些人??
我甚麼時候說過我會停在陰躲太陽呢
我只是就一個用路人的觀點去敞述這種行為對你們的影響
只要他不是忽然停下沒有注意路況的話 其實並不會像你們說的發生這麼誇張的事故


我也常遇到躲在樹陰下等紅燈的
但就我居住的這裡確實是還沒有遇過忽然停在大馬路中間或是並排一列的


YP0327 wrote:
有時被一大群躲太陽的機車騎士擋住了路





還擋路勒

到前面一點點紅燈你還不是一樣要停

YP0327 wrote:
每年的夏天在路上都可...(恕刪)


本人注重防曬但很討厭在身上塗塗抹抹的

所以我也會躲太陽,BUT一定是靠邊找樹蔭

在路中間的除非剛好前面已經一堆機車才會搜尋陰影

總之就是不影響交通為前提

a17115750 wrote:
哪座往洲美橋快速道路...(恕刪)


真的~我超愛那座橋

music90030 wrote:
看來很多人不知道皮膚...(恕刪)


可能還沒得皮膚癌,就先被後方追撞撞死~

要躲太陽可以啊,沒人反對,但請靠邊,提早動作,而不是原本衝很快,看到變紅燈,突然急剎。

而且大家都這樣往後停,那後面巷口綠燈,車子怎麼出來?

有為後方想過嗎? 沒有吧~

如果不違法都可以接受
條子如果想開罰那就只能認命
fdfdftr74 wrote:







還擋路勒

到前面一點點紅燈你還不是一樣要停...(恕刪)

本來就擋路
如果連一大早的太陽都要躲 而且是臨時停在路中間 是要害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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