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k1680 wrote:
他有說叫你去水溝蓋旁嗎?看你原文警察好像沒說這句話,我看是你自己的主觀價值認為警察要你去水溝蓋的吧?我看危害最大的是你...
一個人的主觀是主觀
一群人的主觀是客觀
眾機車一聽指揮都往水溝蓋方向移動
請問這是主觀還是客觀
你是訯B嗎?
yoshifumi wrote:
還有就是交通規則明訂兩車道以上(含慢車道)機車都要兩段式!所以雖然規定不合理,但一般人只能巴結!
allenlee66 wrote:
P.S. 快速道路 及 高速公路 地上也沒有標示 禁行機車, 是否要無限上綱的白牌機車也騎上去??
魏至聖 wrote:
另外大家都說要按照標線走
我想請問有幾個人有辦法塞在那小小的機車停等區內
有時待轉機車甚至會多到影響直行車的動線
請問在這種待轉機車會滿出來的路口
是待轉設計對機車比較安全還是號誌時間差讓機車直接左轉比較安全
很多人都拿法令當聖旨
殊不知法令也有錯誤呀
當然惡法亦法
可是如果惡法沒有人先違反
哪來的大法官解釋推翻他
早期的警察勤務條例和社秩法給警察無限限制人民自由的權力
請問沒有這些違反法律的刁民,哪來今天進步的人權
講說警察沒拿指揮棒扁我頭的人,我想反問,你希望妳媽違規時警察可以八他的頭嗎
我絕對體恤警察的辛勞
況且警察也只是執法人員而已
我不是針對該警察
而是針對那該死的二段左轉及禁行機車
有人提到機車就要走慢車道
我有一台250檔車
極速國外實測196,0-100只要7秒多
你覺得他慢嗎?
自始自終我們的法令去區分黃紅白就是錯誤
請問這些界線有科學根據嗎
抱歉沒有
官員自己發明的
我法研所的教授常講一句話
錯誤的命題是找不到回家的路的
區分黃紅白本身就是錯誤的命題
所以排氣量的區分根本無意義
因為最有意義的應該是設一個最低門檻就好
比如125以上或馬力重量比多少以上即可
不然你告訴我小忍者慢還是altis慢
這種沒營養的問題
你只要說題目出錯即可
可惜這些問題目前沒有刁民申請釋憲
(恕刪)






魏至聖 wrote:
如果警察指揮你去和公...(恕刪)
魏至聖 wrote:
一個人的主觀是主觀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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