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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食古不化的員警(更新感想)


hank1680 wrote:
他有說叫你去水溝蓋旁嗎?看你原文警察好像沒說這句話,我看是你自己的主觀價值認為警察要你去水溝蓋的吧?我看危害最大的是你...


一個人的主觀是主觀
一群人的主觀是客觀
眾機車一聽指揮都往水溝蓋方向移動
請問這是主觀還是客觀
你是訯B嗎?
自命清高,有理也講不聽,跟我一個同事很像
一定要我幹瞧他才會停止他的錯誤觀念。

魏至聖 wrote:
綠燈時機車都咻一下不...(恕刪)


尖峰時段車流大,你咻一下不見給我看阿..那也不用警察指揮囉~反正一綠燈大家都咻不見,也不會塞車了~


一個人的主觀是主觀
一群人的主觀是客觀
眾機車一聽指揮都往水溝蓋方向移動
請問這是主觀還是客觀
你是訯B嗎?


這篇文章只有你發言也只有你認為阿,不是一個人的主觀是什麼?一群回文的大大都說你是刁民,那客觀事實你就是刁民囉~?不然你去叫當天和你一起的機車群們上來發言,是否那一群人都和你認為的一樣?那我就承認是客觀了,訯B哥?

yoshifumi wrote:
還有就是交通規則明訂兩車道以上(含慢車道)機車都要兩段式!所以雖然規定不合理,但一般人只能巴結!

以有沒有藍色待轉指示牌為主,就算是一線道,掛了藍色牌子還是得待轉
如果內側有禁行機車,又無藍色牌子,一樣得待轉
若都沒標,則不需要
allenlee66 wrote:
P.S. 快速道路 及 高速公路 地上也沒有標示 禁行機車, 是否要無限上綱的白牌機車也騎上去??

高速公路會放四輪以上汽車專用的藍色牌子,專用有排除的意思,所以機車不能上去
省道快速公路會放藍色牌子以外,入口還會漆上"快速公路 禁行機車"
哪來的無限上綱?
可以請你駕照撕一撕去重新考嗎?不要在路上害人
魏至聖 wrote:
如果警察指揮你去和公...(恕刪)

警察跟你有仇喔,讓你去撞公車?
呵呵,
警察也是一般人,
沒事給他自己找麻煩幹嘛,
拿自己工作開玩笑嗎?
業務過失可能會讓警察自己丟工作的

你要自作主張不聽從指揮的話其他民眾也沒法攔你,
但若出事情(我不希望你出事)
你真的不要想會有人支持你,
不可能有人支持你的自作主張,
法院吃到敗訴的機率非常大,
法官一定會問你: 為什麼不聽警察指揮?
其實他會問這句話就是在他心中已經有了定見,
你說再多理由都是白說的了,
已經輸了.
魏至聖 wrote:
另外大家都說要按照標線走
我想請問有幾個人有辦法塞在那小小的機車停等區內
有時待轉機車甚至會多到影響直行車的動線
請問在這種待轉機車會滿出來的路口
是待轉設計對機車比較安全還是號誌時間差讓機車直接左轉比較安全

很多人都拿法令當聖旨
殊不知法令也有錯誤呀
當然惡法亦法
可是如果惡法沒有人先違反
哪來的大法官解釋推翻他
早期的警察勤務條例和社秩法給警察無限限制人民自由的權力
請問沒有這些違反法律的刁民,哪來今天進步的人權
講說警察沒拿指揮棒扁我頭的人,我想反問,你希望妳媽違規時警察可以八他的頭嗎

我絕對體恤警察的辛勞
況且警察也只是執法人員而已
我不是針對該警察
而是針對那該死的二段左轉及禁行機車

有人提到機車就要走慢車道
我有一台250檔車
極速國外實測196,0-100只要7秒多
你覺得他慢嗎?
自始自終我們的法令去區分黃紅白就是錯誤
請問這些界線有科學根據嗎
抱歉沒有
官員自己發明的
我法研所的教授常講一句話
錯誤的命題是找不到回家的路的
區分黃紅白本身就是錯誤的命題
所以排氣量的區分根本無意義
因為最有意義的應該是設一個最低門檻就好
比如125以上或馬力重量比多少以上即可
不然你告訴我小忍者慢還是altis慢
這種沒營養的問題
你只要說題目出錯即可
可惜這些問題目前沒有刁民申請釋憲
(恕刪)



雞腿吃完了喔

指揮人員叫你闖紅燈當然就可以闖阿
幹道對向沒車指揮人員通常都會叫你先過
難不成傻傻的讓後面塞成一團...

這道理不是跟右轉燈亮不右轉一樣嗎??後面的人幹死了

駕照去重考吧

魏至聖 wrote:
如果警察指揮你去和公...(恕刪)

如果警察指揮你去和公車相撞

你要事先拒絕他的指揮

還是事後去申請國賠

我可沒笨到事後去討公道






基本上你就是很討厭警察...
你覺得警察的智商都那麼低嗎?
早期的警察有違警罰法..沒錯警察權力很大..
你這情形在戒嚴時代..你早就被K暴頭了
現在只有警察職權行使法
沒有你所謂的"早期"那種情形
才會讓你以為警察當時不鳥你等於你就贏了

警察也是人..除非你跟警察有世仇..他才會指揮你去撞公車
甚麼惡法亦法...你懂甚麼是惡法亦法嗎?
你推翻不了就得乖乖遵守..因為惡法亦法 最簡單的解釋
我強烈建議你去選立委 並當上警政委員兼交通委員..
這是你推翻所有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廢除警察制度的捷徑


你以為警察愛站在路口指揮嗎?
每天早晚各2個小時吸入大量廢氣
你趕緊去發動聯署 請廢除各大路口警察免除交整勤務
這樣 全國八萬警察會很開心你這位大好人
你愛怎停等紅燈 愛怎左轉右轉都給你天旋地轉吧
魏至聖 wrote:
一個人的主觀是主觀一...(恕刪)

很多人都拿法令當聖旨
殊不知法令也有錯誤呀
當然惡法亦法
可是如果惡法沒有人先違反
哪來的大法官解釋推翻他
早期的警察勤務條例和社秩法給警察無限限制人民自由的權力
請問沒有這些違反法律的刁民,哪來今天進步的人權
講說警察沒拿指揮棒扁我頭的人,我想反問,你希望妳媽違規時警察可以八他的頭嗎





你以為學了點法律名詞 惡法亦法 是這樣用的呀?

你當作戒嚴時代 用革命來改革呀

可是如果惡法沒有人先違反 哪來的大法官解釋推翻他


要釋憲你就去了解釋憲的程序 釋了憲證明你對了那01的鄉民自會閉嘴

警察勤務條例和社秩法給警察無限限制人民自由的權力

現在的警察可不敢也沒這個權利 警勤條例你翻過了沒?社違法你又翻過沒?
警勤條例每一項干預勤務 都有但書"不得逾越必要之程度"你懂嗎?
你連早期警察的"違警罰法"這名詞都不知道
那惡法亦法是從哪裡道聽塗說而來的呢?

請問沒有這些違反法律的刁民,哪來今天進步的人權

以前是權威時代 人民都得閉嘴禁聲 那些人不是違反法律
而是用演說及遊行的方式希望政府改革來開放人權 這是高尚的行為
跟你老婆說你是"刁民"的狀況是不能比擬的...你這哪是推翻的行動
這只是讓人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自認為自己很厲害殊不知不懂裝懂的作為罷了



講說警察沒拿指揮棒扁我頭的人,我想反問,你希望妳媽違規時警察可以八他的頭嗎

我倒是希望閣下的母親可以好好摸摸你頭 望你要學乖 不要學旁門左道






不知這位憤憤不平的樓主是否有問過那位警察為何要叫你移到你所說的水溝蓋上?就憑你自己的主觀意識就認為是那位警察先生要找你麻煩,是否過於自我的主觀意識呢?

每一位警察站在路口指揮交通時(除非是剛下單位的菜鳥)多少都有經驗,必須先了解號誌的變化、標誌及標線的限制、車流量、掌控路口淨空的時機、行人安全等等眾多狀況,並非只是看紅綠燈指揮(紅燈停、綠燈行)就可以。

就樓主所提供的路口照片來看,可能有些許用路人不知道該路段是除公車外不能左轉的車道,有可能是不瞭解該路段的用路人誤以為可以左轉,故等到發現行走道路口中間要左轉時被禁止的情況發生,這樣有可能使後方直行車輛來不及反應造成追撞的情形發生,所以該位員警要你往右側車道停車是可能希望如果你要左轉時方便兩段式待轉,或是不會與汽車有爭道的情形。

以法律面來說,警察於路口指揮交通時,被賦予大於號誌、標誌、標線的權力,此該用意為何?,就是認為警察會依據路口的交通情狀來做合理且適當的處置,並非局限於號誌、標誌、標線的限制。還是你認為難道是警察認為你長的比他帥,所以看你不順眼要找你麻煩嗎?,

我知道樓主是個守法、尊法的一個人,樓主可能認為我就是停在機車停等區警察憑什麼叫我移到旁邊去,但就我個人的觀,我認為該機車停等區的畫製應該是個錯誤,左側車道應該畫直線標線,只留右側車道的機車停等區,雖然左側車道是直線摽線但公車有左轉的標誌並不會有違法的問題,號誌優於標誌,標誌優於標線,故公車既有可允許左轉的標誌就不受限於直行的標線。

以上是小弟拙見,如有得罪或錯誤,希望多多包涵與指教,謝謝!
我還是不懂,沒聽從指揮跟警察勤務條例到底何干?
還是因為我沒唸研究所的關係?
您過您的快意人生吧
除了彰顯您是唸法律研究所
我看到的憲法保障只有言論自由
警察勤務條例根本不需要討論
把自爽行為擴大解釋到公益更讓我莫名其妙
別再發私訊給我
小弟很倒楣也唸過法律
學到的第一件事是法律是社會的最後防線
如果您回頭看看您自己的留言
真的,都在自打嘴巴

道不同,您看您的山,我看我的海
節省資源,不再回應了
祝您生活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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