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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族注意]新北市 5/1 噪音管制法重點問答一覽

警察卯起來硬.....原廠不原廠....噪音不噪音都不重要

重點抓一件就有嘉獎一支
richard_huangtw wrote:
真羨慕,柯P何時才要...(恕刪)


+1!難得的好政策!
台北市請跟進吧!
目前的執法方式是只要超過84分貝一律開罰。
很多人沒意識到84分貝很多原廠車轉速高一點就超標了。
平常辦公室內背景噪音就有五六十分貝了。
而環保局測試的方式就是把引擎轉速催高來驗,而不是你平常騎車的狀態來驗,市售車在ARTC送驗時也有很多本來就是超過這個分貝數。
目前臉書道安社團已經有人回報前幾代,勁戰原廠排氣管會超標了。
沒有超過原廠數值,但超過84分貝還是要開罰。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很好玩嗎? wrote:
目前的執法方式是只要超過84分貝一律開罰。
很多人沒意識到84分貝很多原廠車轉速高一點就超標了。
平常辦公室內背景噪音就有五六十分貝了。

而環保局測試的方式就是把引擎轉速催高來驗,而不是你平常騎車的狀態來驗,市售車在ARTC送驗時也有很多本來就是超過這個分貝數。
目前臉書道安社團已經有人回報前幾代,勁戰原廠排氣管會超標了。
沒有超過原廠數值,但超過84分貝還是要開罰。



只能說太開心了

不過您的說法跟環保局的說法略有不同
環保局是說超過84分貝,將拍照通知受檢

您的說法是,超過84分貝直接開罰


google 一陣,還沒看到具體的新聞及內容...

吳岳衡組長 wrote:
臺北市環保局今(5日)表示,為有效嚇阻改裝之重機、超跑與機車等製造高分貝噪音干擾市民安寧,該局已研發完成「高噪車輛照相系統」,以科技方式提升告發採證效能,將運用於執行路邊噪音車輛定點查報,高噪音車輛只要行駛過偵測地點,產生的音量達84分貝將自動拍照紀錄,後續則由環保局通知該車輛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若經檢測不合格或逾期不到檢,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裁罰新臺幣1,800~3,6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經3次通知仍未到檢者,將移請監理機關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責令車主進行臨時檢驗。

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環保稽查大隊
Johnny_depp wrote:
只能說太開心了

不過您的說法跟環保局的說法略有不同
環保局是說超過84分貝,將拍照通知受檢

您的說法是,超過84分貝直接開罰

環保局是說超過84分貝,將拍照通知受檢。
然後去檢驗,超過84分貝。
開單處罰.........這跟他講的有什麼不一樣。
最後都是受罰。
這就有個問題,我被開檢車單去監理站受檢,
他的檢驗方式是否跟車輛上市前的檢驗方式相同?
如果ARTC的測試是1/2轉速,符合標準。
監理站給你吹到底或是2/3,那一定是超標的。

orea2007 wrote:
環保局是說超過84分貝,將拍照通知受檢。
然後去檢驗,超過84分貝。
開單處罰.........這跟他講的有什麼不一樣。
最後都是受罰。
這就有個問題,我被開檢車單去監理站受檢,
他的檢驗方式是否跟車輛上市前的檢驗方式相同?
如果ARTC的測試是1/2轉速,符合標準。
監理站給你吹到底或是2/3,那一定是超標的。


抱歉歐 剛進來這個議題嘴砲

相關資訊還在收集中,請問下表示有誤的嗎?



Johnny_depp wrote:
相關資訊還在收集中,請問下表示有誤的嗎?


請問下表有誤嗎?



Johnny_depp wrote:
請問下表有誤嗎?...(恕刪)

這表很妙
原地是怠速嗎?
怠速的話比加速還高是怎麼一回事?
抓的好!罰的好!
我住新北市汐止區的大樓十七樓,晚上睡覺時如開窗通風,不時就有聴到改管王八旦急駛而過,有時還刻意加油門!真不知道是何心態!這些人一點同理心都沒!只為自己爽!被罰是應該的!

噪音抓的好!
我要當好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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