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aa12 wrote:
剛剛看到新聞 交通部...(恕刪)
反對+1
騎車是很容易受傷的至少比車子容易受傷,只要"人"有受傷不論哪一方有過失其實都很難善了,相信因為出車禍而上過調解委員甚至打過官司的應該會有很深刻的體會,撇開所有不談,後面打官司將會浪費更多社會資源,這非關騎車技術成不成熟,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定,也不是只有開不開放這麼簡單的課題,還是建議青少年好好做當下應該做的事譬如用功讀書,等心智成熟一點再來騎,晚兩年騎車並不會影響你一輩子,但是如果自己斷手斷腳或是造成別人家破人亡可是會除了造成你一輩子甚至是你家人的傷心和遺憾也可能是影響別人一家人的依靠和希望及將來,尤其是少子化的今天,不可不慎

年齡以18至20歲之一四四人(一四‧三六%)為最高,其次為21歲至25歲之一
三七人(一三‧六六%)。另一方面,重型機車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七四○
人,占總數之七三‧七八%。輕型機車事故死亡人數為二六三人,占二六‧二
二%。
由上述資料顯示,機車事故以青少年(18至30歲)之年歲層為最嚴重。對
他們的駕駛行為,依據日本研究指出,雖然青少年之運動神經及感覺機能均較
其他年歲為佳,但其肇事率卻異常偏高,係因他們具有下列的駕駛特性:
攻擊性的駕駛能度
認為自己之判斷、行動是正確的,對於妨礙到自己之物,皆有不予接
納之傾向。不冷靜去判斷他人之動向,用自己的意志來主宰行動。
不協調性之駕駛態度
道路是有限的空間,很多人共同在使用,是人車混合行駛的場所。很
多青少年駕駛人將行人視為妨礙;且無視兩邊橫向進入之車輛,自己任意
行駛,沒有協調人車間的關係。
衝動性之駕駛態度
未冷靜地確認交通狀況;未判斷前,就將車輛匆匆忙忙開動;在等待
號誌時催促前面車輛開動;且常常在不知不覺中會超速。
顯示「自我性」的駕駛態度
顯耀自己駕駛技術良好,以吸引他人注意,這種行動是危險的。而這
種凸顯自己的行動,常是無意識的多次動作,而不自覺其駕駛行為是極危
險的。
自我陶醉。過於自信之駕駛態度
「緊急煞車之陶醉」、「超速之快感」、「試一試轉彎駕駛能力界限
」時,被危險駕駛行為吸引,迷惑自己之實力。
節錄現任交通部道安督導委原會執行祕書 張邱春的文章
http://content.edu.tw/primary/traffic/doc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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