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我出車禍了


klb0905 wrote:
"他突然從右側死角超車, 速度很快我沒看到"
"我有先打方向燈, 有看後照鏡確認"
"他沒有按喇叭, 沒有閃超車燈就超車"
如果對方上法院這樣說,
要怎麼證明對方有過失? :P ...(恕刪)


我會說我騎車,經過他旁邊,他突然轉過來...
你有看後照鏡,為什麼還會撞到我??有確實看清楚嗎??

拿出證據才是最好的辦法...
不然話都隨人在說的....
看到樓主的狀況你找日康復,看到你敘述的狀況能和解就和解,畢竟對方有保險公司你沒有,若和解喬不定接下來就是你跟保險公司談再來就上法院,保險公司可以跟你慢慢耗除非你很閒。

小弟我大部分時間是開車族偶爾也是機車族,但看到樓主的狀況幾乎每個路口都看的到,我很納悶為何汽車都已經打方向燈了機車騎士們還硬要往那裏鑽,有些更垮張汽車都已經在右轉彎了機車還是硬要從汽車右前方繞個S型再往前騎耍帥嗎?撞到你就知道了,難道從車後方繞過有這麼困難這麼趕嗎?若真的很趕按一下啦叭提醒一下在騎過去那不是很安全嗎?機車騎士受傷的機率才會下降!

台灣的法條很奇怪車禍大多都判大車輸,若是機車肇事責任較高時,但遇到騎士受傷時結果就大不同,騎士往往拿提告傷害做威脅,大車往往賠錢了事這樣合理嗎?
你完了, 之前家裡人也是發生一樣的事, 被撞, 也是右後方, 但判定下來, 對方只有百分之30, 而家人百分之70, 台灣的鳥法律, 真的怪.
禮讓直行車先行是沒錯,但能讓還是盡量,只有命自己的,

就因直行車先行,很多人怕死角或麻煩,要轉彎前就關門,

兩線變三線,三線變四線,等個紅燈機車就亂竄。

有常開車的人騎車,才會知道汽車死角在哪,

有常騎車的人開車,才會明白機車族有多痛恨汽車,

要快不快,要轉不轉,要走不走的活像個大路障。
arvin6729 wrote:
你完了, 之前家裡人...(恕刪)


去調附近看有沒有監視器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在這喊都沒用......

像樓主這種車禍有時是機車騎士騎超快又愛硬鑽
所以就碰到啦...

現在到處都有監視器行車紀錄器
也相對的有保障......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本日最中肯的發言。

法客 wrote:
去調附近看有沒有監視...(恕刪)

艾里瓦格 wrote:
101條 三、欲超越...(恕刪)


其實這個規則真的很簡單~
你要右轉/不管是要變換車道或是要轉彎或路邊停車,只要你車子是要往右的,你就要注意:
1.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2.不要直接切入,也不要以為後車撞前車都是後車錯,除非你可以證明,是對方的錯
3.要提早切入內惻車道,且~不要留任何空間給人或車可以鑽的空間,不然都可能是你的錯

所以,只有二台直行車,同向同車道,前車因緊急狀況停車或減速,才可能會有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來的問題。

祝好運

艾里瓦格 wrote:
101條 三、欲超越...(恕刪)


雖然刪了文, 但是至少有把正確法條放上去, 給你一個讚!

希望大家騎車開車多小心, 注意正確行車觀念, 才能減少事故.

TC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