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b0905 wrote:"他突然從右側死角超車, 速度很快我沒看到""我有先打方向燈, 有看後照鏡確認""他沒有按喇叭, 沒有閃超車燈就超車"如果對方上法院這樣說,要怎麼證明對方有過失? :P ...(恕刪) 我會說我騎車,經過他旁邊,他突然轉過來...你有看後照鏡,為什麼還會撞到我??有確實看清楚嗎??拿出證據才是最好的辦法...不然話都隨人在說的....
看到樓主的狀況你找日康復,看到你敘述的狀況能和解就和解,畢竟對方有保險公司你沒有,若和解喬不定接下來就是你跟保險公司談再來就上法院,保險公司可以跟你慢慢耗除非你很閒。小弟我大部分時間是開車族偶爾也是機車族,但看到樓主的狀況幾乎每個路口都看的到,我很納悶為何汽車都已經打方向燈了機車騎士們還硬要往那裏鑽,有些更垮張汽車都已經在右轉彎了機車還是硬要從汽車右前方繞個S型再往前騎耍帥嗎?撞到你就知道了,難道從車後方繞過有這麼困難這麼趕嗎?若真的很趕按一下啦叭提醒一下在騎過去那不是很安全嗎?機車騎士受傷的機率才會下降!台灣的法條很奇怪車禍大多都判大車輸,若是機車肇事責任較高時,但遇到騎士受傷時結果就大不同,騎士往往拿提告傷害做威脅,大車往往賠錢了事這樣合理嗎?
禮讓直行車先行是沒錯,但能讓還是盡量,只有命自己的,就因直行車先行,很多人怕死角或麻煩,要轉彎前就關門,兩線變三線,三線變四線,等個紅燈機車就亂竄。有常開車的人騎車,才會知道汽車死角在哪,有常騎車的人開車,才會明白機車族有多痛恨汽車,要快不快,要轉不轉,要走不走的活像個大路障。
arvin6729 wrote:你完了, 之前家裡人...(恕刪) 去調附近看有沒有監視器就知道誰對誰錯了在這喊都沒用......像樓主這種車禍有時是機車騎士騎超快又愛硬鑽所以就碰到啦...現在到處都有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也相對的有保障......
艾里瓦格 wrote:101條 三、欲超越...(恕刪) 其實這個規則真的很簡單~你要右轉/不管是要變換車道或是要轉彎或路邊停車,只要你車子是要往右的,你就要注意:1.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2.不要直接切入,也不要以為後車撞前車都是後車錯,除非你可以證明,是對方的錯3.要提早切入內惻車道,且~不要留任何空間給人或車可以鑽的空間,不然都可能是你的錯所以,只有二台直行車,同向同車道,前車因緊急狀況停車或減速,才可能會有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來的問題。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