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
假設小黃司機拿不出其他影片證明
機車駕駛方面的違規,則按照交通法規處理
違規部分包括行駛快車道,以及超速違規
然而,超速的取締是否可以用影片來作為證實
還需要懂相關法規的大大來提供資訊
個人覺得,應該是需要公正的第三方儀器來測速
而就機車部份,所有違規都是交通罰責.
機車部份,繳交罰鍰即可
而小黃司機部分
未打方向燈切換車道,違反交通規則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這部分繳交罰緩即可.
惡意逼車或危險駕駛部分,則須由專業人士裁定
這邊就不加以討論.
而目前拿不出中指的具體證明
因此在私人糾紛方面是佔下風
但是後面的下車拉人(肢體拉扯)
並且拉扯的是馬路上的機車駕駛
撇開糾紛不談,此舉也影響了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加上肢體的拉扯與接觸
已經明顯超出交通規則的範疇
個人雖不是法學達人,但感覺此舉恐已涉及刑事問題
從影片來看,有證據部份的交通違規
應該是機車要稍微多一些.
但是小黃司機後面的尋仇行為.
在法律上恐怕是更重大的刑責.
小弟這個人也是對事不對人
好的計程車司機大家也有目共睹
但是一個群體的形象,考量的是多數人的表現
希望計程車司機不要把矛頭指向其他用路人
這些用路人,或多或少都吃過惡質小黃駕駛的虧
應當更著眼在如何掃除惡質計程車駕駛
一方面將客源集中給優良的駕駛
一方面也挽回計程車在台灣的顏面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