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en128 wrote:
針對釋字535號解釋~
小弟再回應一下
91年大法官解釋2年內警政署需要通盤檢討並立法行使以不違法法明確性原則
是以
有「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誕生
...(恕刪)

s1987712 wrote:
newken64 wrote:
有的警察真的蠻爛的…半夜故意把很相近的紅綠燈,距離不到一百公尺,原本燈號一致的調成不同步然後在第二個紅綠燈躲在旁邊抓。
恕刪)
跟您說明一下~號誌管制是路權機關喔(臺中公務段之類的)...(恕刪)
jello99312029 wrote:
我也幫你護貝
1.公僕也有繳稅
那我到想問問公樸何德何能可以領18%
健保局虧損何德何能可以領3.8個月
2.你上班領得錢就不是人民的錢?你用的公共財也是人民納稅的錢阿
這我無話可以說~但想試問大大有沒有被警察刁難過?人民不能刁難警察?
3.所以小惡就不用被取締?那交通是不是大亂?
我可沒說小惡不用被取締~我的意思是說~警察的態度!!!
4.我也相信無理警察是有的.但勿以偏概全.各行各業都有無理的人.不要因為是公僕而放大檢視
對於以前那些不懂法律的人民~被冤望就是對了嗎?現在大家知識水準提高了~懂得保護自己就錯了嗎?
5.如果你確實有違規.憑甚麼說是亂開單?不服請向監理機關申訴
被亂開單的人~有那麼多時間跟你上法庭嗎?警察上法庭是公假!人民哩?
再說交通裁決所也是警察~等於球員兼裁判!
6.大大的觀念就是對你有利的就是好警察EX幫你找失竊的物品..
對你不利的就是壞警察EX臨檢.舉發交通違規
我可沒這麼說~小弟以前年輕的時候也當過飆車族~
以前收到的紅單也都是照單全收~也都配合警察
因為知道自己有錯~現在年紀有了~也都奉公守法~還被刁難~能不懂得保護自己嗎?
7.被舉發違規就要說怎不去抓小偷.小偷就要說怎不去抓強盜.強盜就要說怎不去抓性侵犯.性侵犯也要說怎不去抓殺人犯..這社會太多這種人.社會正義何以伸張?
小惡當然沒有不抓的說法
但是我相信警察大人要抓誰都有一定的喜好是吧?
公道自在人心~
但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警察所表現出來的態度是這樣嗎?
...(恕刪)
惡魔的右手 wrote:
你應該怪罪腦殘的人權團體跟民代...
如果追上去導致車禍,警察會吃不完兜著走...
就像以前抓飆車族超狠的...警棍跟盾牌齊飛
還會開警車衝撞飆車族...
但是自從腦殘團體跟腦殘民代興起以後
警察就沒辦法這麼做了...
vincentcheng77 wrote:
去年還前年舊個新聞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