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mith wrote:前面,還在幹說,"移...(恕刪) 我那一句話講身受其害?你真的妄想我開分身跟你講話?真的是想太多了我只是覺得別人的東西不要碰就對了車子是東西人才是要珍惜的,那也要看什麽樣的人亂碰別人東西的人....不值得珍惜吧
lnz9024 wrote:你把你這段話存下來....(恕刪) 我不愛車我只是認爲這個社會需要尊重,需要秩序你沒有權利去移動別人的物品別人不守規矩,不代表你可以以暴制暴或許你認爲移動車子是小事但是我認爲這很莫名其妙第一,車子不是你的第二,霸佔車位的不是你,你也只是因你要的便利,去移動別人的車
TENRAL wrote:我比較奇怪的是~用側...(恕刪) 用側腳架沒有罪,但車子太斜靠在別人的車上這就很麻煩了,通常都是右手邊的靠上來,又不停在格子內,停在線上,這樣車子怎麼出來呀,右邊的肯定會被我拖出去,沒格子就不要停,硬插還立側柱,跟本不留餘地給左邊的車,拖出去看別人怎麼處理吧。
一格一車是很奇怪的嗎??為啥汽車一格一車就不會有人問移車有沒有罪?騎機車的人就應該接受"一格非一車"的觀念嗎??我通勤時,晴天騎機車,雨天開汽車,也從不移他人停在格子內的車輛,這是他人的財產,也是他該享有的權利。先到先停,晚到沒車位,不是乖乖的等,那就另外找吧只為自己的方便,侵犯他人財產或權利,這難道是對的嗎??
saintyang8085 wrote:只為自己的方便,侵犯他人財產或權利,這難道是對的嗎??...(恕刪) 您自己也說到我之前說的重點了...."方便"兩字就是了....騎機車的,如果不是貪圖"方便"兩字,如果不是每每想要停在"目的地"前面或附近,又怎會有這麼多的問題???(當然,台北市因為拖吊兇,所以也不會出現汽車斜插在店門口的情況,但中南部???比比皆是吧???)
HighPrice wrote:您自己也說到我之前說...(恕刪) 今天看到某台機車大喇喇的停在我家樓下,座墊還貼一張紙條寫:前有攝影機,擅自移車者將依法起訴。非住戶停人家樓下低調點也就算了,這麼囂張,不幫它乾坤大挪移一下好像滿對不起車主的。還依法起訴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