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x wrote:
交通事故處理 真的是...
小弟家人有個親身經歷,對方車子闖紅燈,已方撞上對方車子。結果法院判決下來,不全是對方的錯。對方闖紅燈,依違反交通處罰條例先罰款(無照駕駛也一樣,法官會說,以違反交通處罰條例先罰,如果你抗議,法官會說,法律上已經罰她這條了),後再依"路權"下去判決,結果對方是主線道,已方A上去也有錯。 所以開車還是小心點,出事真的很麻煩
這位網友, 若以路權來看, 路權是你的家人, 不是對方,
因為對方車道已經亮紅燈. 有紅綠燈的路口路權是依燈號
為主,不是看馬路寬宰!
假設你的描述沒有問題,這個判例,法官有誤判嫌疑!
至於為何會誤判,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