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們的思維模式不應是為禁而禁
可以參考國外的方法
引進更好的製造技術讓二行程車符合法規,現行車主達不到者自行改善,甚可罰款、複檢
況且也有保養良好符合環保的車輛存在
臺灣以前不也是禁止柴油引擎小型車進口
現在呢?歐洲人用車習慣多為柴油車
他們能將柴油引擎、二行程引擎研發到符合法規
臺灣不研究、直接禁掉比較快
這和以前政治戒嚴有何相異
二行程引擎不是原罪
舉凡割草機、發電機、環保局人員用的噴氣吹落葉機不都是二行程引擎
這些種種有官員注意嗎?難道這些機具也有像二行程機車每年檢驗排氣的過程
臺灣人民為了日常生活已經很辛苦的工作、繳稅了
官員們不能為人民謀利
還要增加痛苦指數嗎?
i hung wrote:
台灣又不是極權國家...(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