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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7:50更新】舍弟於車禍被撞,對方卻索賠25萬

01是異言堂 wrote:
搞清楚一點
這不叫罵...(恕刪)




H網友就算不是用罵的,也只是單純為了批評而已
整串下來肯給我良心建議的有很多人,我非常感激!!但批評我的人也不在少數,我也沒因此懇請他們不要來了
只要是有建設性的批評我都肯虛心受教,但完全聽不進解釋,單純的酸與嘲諷似乎有失公允了吧?
很多人一樣是覺得舍弟不對所以只有批評,但是他們態度並不過分
請問你是否有認真看我的文及我所有回文嗎?又請問我哪裡讓你覺得我只想聽站在我們這的?
我確實當初有預設立場,但我沒說過我的想法一定對,我也沒有堅固執己見,那我為什麼不能來問呢?
舍弟有錯,錯在先,就代表對方完完全全絕無錯的可能性嗎?
有位網友提到" 肇責判定與違不違規在先沒有必然關係"、"只要事故就是錯的, 整件事只要你弟不左轉, 或對方有停黃燈就沒事了"
對方確實是可以闖黃燈,沒有違法,但不表示事故發生,他就一定沒有部份責任
世事不是非黑即白,而尚未蓋棺論定之前,我只想將事情的全貌拼湊出來
我們確實也會跟對方好好談,但我們不能先把事情釐清嗎?
無照駕駛確實於理站不住腳,但是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1013/32010917
至於你說的鉅額賠償,我們並不會這麼做,無須套用

但如果前幾次就解釋了那麼多,卻還是致使你今日回文這麼覺得,相信我現在這番解釋,你一樣不肯接受吧?
不論如何,還是謝謝你肯告訴我你的想法!!
HermesParis wrote:
這裡是公開論壇
不是一言堂...(恕刪)



嗨,我當然知道這是公開論壇而非一言堂,但不知貴人事忙如您是否有注意到,我懇請希望不要再回的,只有您一人唷!!
那當然您想繼續回應的話,誠如您所言,這是公開論壇而非一言堂,那您既然回得如此熱烈與開心,我就不切你的意囉~

舍弟20初,也有駕照了,想請問您一再於您上方修改這部分,不只改為紅字,還從一次變三次,是想表達什麼呢?
想跟我說舍弟沒駕照的話,那所以他根本是活該或故意的嗎? 推斷您想表達的意思就是看準舍弟根本未成年又沒駕照,是嗎?
所以呢?莫非您想表達的意思是,要是您評估錯誤,舍弟成年又有駕照的話,他這樣的行為便可被合理化嗎?
我是不曉得您這番舉動到底是為何,我這無謂的猜測是真的很沒意義拉,但您的行為也真的頗令人玩味的
而您後面的讚還特意由一個變成多個,也是滿厲害的拉,光就這兩點就可以知道您真的滿關注此事的拉,非常感謝唷,啾咪

您共六篇的回文都是單純為酸為嘲諷,只是要吐槽我不成熟的猜測,沒打算提供您寶貴的意見呀
您共六篇的回文共分了多次於不同的時間點回覆,相信您格外重視我的這篇文章,才會於沒被cue到的情況下又主動多次來觀看並回覆
那我解釋了那麼多次,現今的您依舊是認為我"只想聽你想聽的 麻煩你去FB發文討拍拍"
我個人非常地好奇您是沒有或是沒打算將我所補充及所有回復的留言都看過,又或者聽不懂還是根本不想懂我表達的意思呢?
建議您若有漏看,如有多餘的時間,可以考慮看一下唷,那像是我上一則回"01是異言堂"的,有興趣您也可以看一下唷

不過還是非常感謝您截至目前為止的最後一篇留言所要我參考的引文是真的非常實用又有建設性!!

但接下來您想回也好,不想回也無妨,反正您心情愉悅就好,那我也不好意思再對您多做任何回應了
因為能解釋該解釋的我都說了,您始終聽不進去,那我更寧可將我寶貴的時間拿去多幫舍弟,感謝指教
fanrien wrote:
不想聽的就是罵
偏偏你們不想聽的卻是事實...(恕刪)



好的,謝謝您對我們的加油!!
一開始我也認為你很機車,可是後面我發現你其實不是為了批評而批評,真的很謝謝你!!
我沒想逃避現實,我只是想釐清而已
高中班導的丈夫是警察,詢問後班導回應"我先生說先去申請車禍鑑定,初判不代表一切連確定判決都可以被推翻了"
希望您能懂我真的真的不是要逃避現實與撇清過錯
而懇請H網友莫再回的原因,我上面有解釋給他聽了,您若有時間也可以看看
傲小風 wrote:
最後再回一下這位好姊...(恕刪)



好的,謝謝您!!!謝謝您明瞭我不是單純想偏袒舍弟或是想把錯推給對方
情況為何,筆錄與車禍現場圖最快也要等今晚當初承辦的員警上班才有辦法請他讓我們知道
後續不管為何,最終結果出來後,我依然會在此詳細發文跟大家說明整件事的始末,及我的對錯各是甚麼,以便若是往後有類似狀況發生,當事人比較知道該如何應對
div80 wrote:
所以呢?莫非您想表達的意思是,要是您評估錯誤,舍弟成年又有駕照的話,他這樣的行為便可被合理化嗎?大笑...(恕刪)

合理化?

呵呵~
想太多~

只是一個20歲有駕照的成年男子
騎機車會這樣不守交通規則直接橫越馬路左轉?
然後20歲有駕照的成年男子出了事自己還沒辦法處理??

另外
回文就回文
不需要特地發私訊OK?

div80 wrote:
好的,謝謝您!!!...(恕刪)

的確初判表是可以推翻的,不過妳弟這種情形很難很難,如果我是對方遇到這樣的情況只會更生氣,後面談起來只會更差,可以先花錢送鑑定,不過對方已經提告,不要搞到最後賠的更多,另外傷害是公訴罪,基本上對方根本不用擔心什麼,麻煩的是你們!自己評估看看,不要最後真的背一條傷害前科!
根據 http://ppt.cc/KMt8b 這張圖來看
因為我不知道路名,在此定義
全家旁邊的路,是主幹道,為A路
圖上左右為支幹道,為B路

個人認為對方可能是從左邊B路出來的
所以令弟在A路邊回頭,看不到有車,駛出後莫名其妙被撞
令弟看的綠燈應該是B路的燈號(對嗎?)
之後剛好變燈,所以對方也是看著B路的黃燈

若我以上的推測都對的話
令弟算是在主幹道上闖紅燈
被支幹道的車撞上


PS.能否提供這個路口Google Map的URL?
傲小風 wrote:
的確初判表是可以推...傷害是公訴罪....(恕刪)

有對有錯.傷害罪分重傷害罪及普通傷害罪
重傷害罪是公訴罪,普通傷害罪則是告訴乃論罪.什麼是重傷害有明確的規範.但差不多要有永久性的傷害才算.差點死掉但救回來了.沒後遺症不算.後遺症不是隨便說說.法律有規範

toocck wrote:
有對有錯.傷害罪分...(恕刪)

謝謝,長知識了!!!
以前都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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