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請大家踴躍檢舉噪音車^^"

star wrote:
只能說這種制度真糟糕, 沒有任何可以舉發的照/影片就可以檢舉
為什麼不去檢舉那種改裝車就好

我的老車拿去機車行店硬是找了一個"疑似"的噪音來源
機車店老闆是認為沒有太大聲

打電話去問樹林焚化廠的環保局人員, 他們說非要去一趟檢驗才行
問說能不能直接罰錢就算了, 結果還不行, 要一直檢驗道通過為止
唯一的一招就是報廢車輛, 雖然我上班的路程很短, 可是這代步車突然沒了也是很困擾。

而且檢查的時間還有限制, 以為大家都不用上班
我自己一個人在台北生活, 根本沒人可以幫忙去檢驗, 想要花錢請機車店老闆當跑馬費
所有的機車行都只能代跑監理所, 沒辦法去樹林焚化廠

問環保局最近是否有隨機抽查的點
他們回答這種抽查要配合警方, 而且只有凌晨12:00到凌晨4:00
這種時間哪有上班族會在外面趴趴走, 雖然爆肝的工程師應該可以遇到

一整個越想越不甘願, 原來噪音檢舉是可以造成那麼大的麻煩
原本內心也起了報復的念頭, 想把我被檢舉的那個路段所有車種通通報檢舉
不過後來還是放棄了, 我還不如每天發信去給署長信箱, 投訴這不合理的機制
希望不要一直得到機器人式的官方回答


你也太緊張了吧
驗噪音而已,主要是驗排氣管的聲音
又不是其它的聲音,你是不是搞混了丫

除非你的車子有改傳動、汽缸這些
不然排氣管如果消音裝置是正常的話,幾乎都一定會過

先去驗一驗吧
第一次驗沒過會再要你複驗,不會馬上開罰
而且他們都很有經驗,你去到他在驗之前就大概聽得出驗不驗得過了
如果他們覺得驗不過,他們會直接叫你回去用一用再來驗

之後,就算被重複檢舉,那也是三個月後的事
一年四季,一季一次,一次約花1hrs
一年也才花你四個小時,還好吧

等你連續二次被檢舉,而且都有驗過
你就可以申訴,要求反制檢驗人
甚至可以要求承辦人說明


還有一點
每台車的檢驗標準都不一樣
也就是...就算是野狼
但野狼有分125、150,這樣它們的噪音標準就不一樣
而且噴射跟化油的噪音標準也不一樣

所以說什麼2T多吵多吵,4T如何如何
這二種車的標準根本就不一樣,怎麼比?
每款車都有專屬的噪音標準
別用A車款跟B車款比

所以A車驗不過,不代表你的車驗不過
而且如果你的車太老,噪音局可能連車子的噪音標準都沒有

但前題是你的車不能有改過
如果你有改傳動、汽缸...等等引擎部份,那一定驗不過
就算你用全新的原廠排氣管也沒用,因為電腦測出的結果會是異常,不會讓你驗

總之,被亂檢舉雖然很氣,但別自己嚇自己OK
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
街道上惱人的汽機車噪音是否已嚴重影響你的生活安寧?即日起你可上環保署網站檢舉,而被檢舉的車主,應於指定期限內將被檢舉的汽機車開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未前往接受檢測或經檢測不合格者,依法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情形者,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

進一步分析攔檢噪音不合格車款,機車以山葉勁戰車系、山葉Jog車系、哈特佛車系、三陽野狼車系及光陽雷霆車系為主

汽車則以中華LANCER、SUBARU IMPREZA及三陽CIVIC等車款為主

幸福很簡單 wrote:
你也太緊張了吧驗噪音...(恕刪)


我到內湖驗車後 有稍微問一下
驗成功被檢舉一樣要在去檢驗
檢驗人員也說很多人都是驗車時裝原廠管去檢驗
驗成功後就裝回改裝管
所以並不會有緩衝3個月的時間
死死武水 wrote:
我到內湖驗車後 有稍微問一下
驗成功被檢舉一樣要在去檢驗
檢驗人員也說很多人都是驗車時裝原廠管去檢驗
驗成功後就裝回改裝管
所以並不會有緩衝3個月的時間


你要問的對象是"噪音管制區,空氣污染科"
而且是要問承辦人
你看你的檢驗單右上角,上頭有連絡資料


目前的檢舉制度就是檢舉無上限
要反制不是沒辦法,要查檢舉人很簡單



PS:
你到底是因為不爽噪音車才PO這篇文
還是因為被人檢舉,心有不甘才PO這篇文???
死死武水 wrote:
請大家踴躍檢舉噪音車^^"
噪音車檢舉網站
1.只要無防燙蓋...大部分的紅牌幾乎沒有
2.排氣管出口角度往上翹...白..黃..紅牌都有
3.感覺到很吵
以上都可以檢舉 環給用路人安靜環境 環給居家安寧清境的環境


你怎麼被停權了?
來去站務區看了一下,原來是分身被捉丫
http://www.mobile01.com/sitemanage.php?mode=detail&t=3115233&r=2&last=40705343


再看一下你的分身"潘彥良"的文章
原來你自己有在改傳動跟排氣管丫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1363156&r=870&p=1


還以為你是中規中矩的車友,原來是作賊喊抓賊
幸福很簡單 wrote :
死死武水 wrote:
請大家踴躍檢舉噪音車^^"
噪音車檢舉網站
1.只要無防燙蓋...大部分的紅牌幾乎沒有
2.排氣管出口角度往上翹...白..黃..紅牌都有
3.感覺到很吵
以上都可以檢舉 環給用路人安靜環境 環給居家安寧清境的環境



你怎麼被停權了?
來去站務區看了一下,原來是分身被捉丫
http://www.mobile01.com/sitemanage.php?mode=detail&t=3115233&r=2&last=40705343


再看一下你的分身"潘彥良"的文章
原來你自己有在改傳動跟排氣管丫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1363156&r=870&p=1


還以為你是中規中矩的車友,原來是作賊喊抓賊...(恕刪)
你把人家的秘密說出來了
1. 檢舉噪音車是沒用的. 因為你只要找黃牛,車子連開去驗都不用就可以過.
我的車有HID. 型照是沒有註明. 我只花4000元找黃牛,就把車子燈型改成HID型式. 真的不要太天真,以為檢舉是有用的. 我的車沒去過監理所,只把型照跟錢給黃牛, 兩天就辦出來了.


2. 噪音車檢舉是沒用的. 檢查單位不會告訴你任何受檢的資料. 噪音車車主只要找黃牛, 一樣.再吵的車都會過. 真的別傻了.

3. 噪音車檢舉是沒用的. 警察單位不管噪音車. 是環保局. 你跟環保局檢舉後,大概要2個多月才會有人打電話或寄email給你,跟你確定是否有檢舉. 大概再過一個月才會通知車主受檢, 如果車主是大於3歲,懂得找黃牛, 你要再過1,2個月才能再檢舉同一台噪音車. 從你上網檢舉到還保局請噪音車受檢, 我的經驗是要整整四個月. 而且受檢的時間跟結果,環保局不會主動告知你.

4. 噪音車檢舉是沒用的. 真的.只要付的出一兩千塊找黃牛的車主, 都可以讓你知道檢舉噪音車是很蠢的一件事.


幸福很簡單 wrote:
死死武水 wrote:
請大家踴躍檢舉噪音車^^"
噪音車檢舉網站
1.只要無防燙蓋...大部分的紅牌幾乎沒有
2.排氣管出口角度往上翹...白..黃..紅牌都有
3.感覺到很吵
以上都可以檢舉 環給用路人安靜環境 環給居家安寧清境的環境


你怎麼被停權了?
來去站務區看了一下,原來是分身被捉丫
http://www.mobile01.com/sitemanage.php?mode=detail&t=3115233&r=2&last=40705343


再看一下你的分身"潘彥良"的文章
原來你自己有在改傳動跟排氣管丫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1363156&r=870&p=1


還以為你是中規中矩的車友,原來是作賊喊抓賊


噗哧~整個糗掉
基本上我是覺得有一點點點點用,不過政府機關處理速度真的不是普通的慢,我這台車檢舉多久了,現在才給我個處理結果




臺北市與新北市確實案件量非常大且人員都是兼辦的,請大家多多體諒,只要不是亂檢舉的,主要目的在造成車主不便,只要違法車主敢騎開出去,都可拍照檢舉,只要拍到照片日期是證明其到驗後又改回來,環保機關及監理單位仍會再次車主(污染源)通知到檢,車主多少會考慮要不要再改吧。

五月又要到了,警政署與環保署及監理機關將有一波掃蕩危駕及改裝排氣管行動,請勿拆除觸媒轉化器危害他人健康,亦勿改裝排氣管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環保機關人手確實不足,不是只管車輛而已,所以立法院徐委員在噪音管制法母法,授權明定民眾得檢舉妨害生活安寧的車輛,希望大家生活環境更好,只是苦了環保局要輪班假日夜間路檢還要查證及通知到檢,問題較嚴重的路段、學校及非法改裝精品店將列為執法重點,至於流竄的非法個體仍有賴大家協助檢舉。

至於取締作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
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
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
第 三 條 汽車所有人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者,其罰鍰標準如下:
一、機器腳踏車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每拆除或改裝一項處新臺幣三
千元;每拆除或改裝一項依新臺幣三千元標準加倍處罰最高得至
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二、小型車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每拆除或改裝一項處新臺幣六千元
;每拆除或改裝一項依新臺幣六千元標準加倍處罰最高得至新臺
幣三萬元。
三、大型車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每拆除或改裝一項處新臺幣一萬元
;每拆除或改裝一項依新臺幣一萬元標準加倍處罰最高得至新臺
幣六萬元。
拆除或改裝觸媒轉換器者,依前項各款最高罰鍰額度處罰之。

請勿非法改裝製造空氣物染及噪音污染。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