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被拍到超速,當時道路速限50公里,我被舉發超速,當時的機車速度是61公里。1.政府給你10公里 是屬微罪不罰 給你方便你卻拿來鑽牛角尖 硬要凹那0.1限速50 你騎61 早超速了2.你摩托車的表速 準嗎 都沒誤差值嗎 有經過標檢局認證測試的合格書嗎警方測速儀器 都是被檢驗合格的除非你能舉證該儀器未被檢驗過 或逾期未檢驗不然就算上法院 你還是被打槍申訴會過才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