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與不幸發生後的"責任釐清"請愛用你手把上的方向燈超車時也會打方向燈,總覺得不打方向燈就改變"行車方向"就像是進隧道不開燈一樣的危險注意我說的是改變行車方向,這比變換車道涵蓋的範圍還大除了在單一車道持續直行外,其餘改變都該打方向燈
我的習慣跟你相同前方有公車等, 一定打左轉燈讓後車知道我要出去有切換車道也一定打方向燈我認為重點是「讓其他用路人知道你的動向」且若真的被追撞了, 自身於情於理也比較站的住腳但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蠢我覺得不打方向燈等著被人撞的人才蠢
balloon wrote:夾縫......停等區空無一人 我騎過去不過我會注意 會不會A到大車的後照鏡太擠 我就不會硬擠了= =真的從夾縫騎過去 駕駛都會嚇到嗎...(恕刪) 平常沒練 沒把握就不敢鑽寧可跟車流(車縫很小)後面幾台機車被小弟檔到就會陸續的一直按喇叭 小弟停在那裡也是很尷尬的啊OS:阿我就是不敢鑽阿 一個不穩擦撞還不是算我的 不然要我飛過去喔(台北一堆內線禁行機車的 又給你沿途攝影舉發 你們想超也沒種騎進去 怪我嘍?)
米咖 wrote:很多汽機車會這樣:打了方向燈馬上就變換車道或左右轉! 我有點懂 也有點不懂你的話您的意思是說打方向燈還要再改進的意思???打燈是好事 不過也要給後面緩衝的時間 您是這意思?我自己的是打燈之後過兩三秒才改變變換車道
很多汽機車會這樣:打了方向燈馬上就變換車道或左右轉!================================變換車道打方向燈時,在允許動作的情況下 是該馬上行動的(我最怕 打了方向燈又不立即變換車道,他(她)在那等半天猶豫該不該換道的人)當然 上面說了(在允許動作的情況下)你打了方向燈又不立即換道,你會讓後面的車不知道該如何判斷你的去向ps:你的過度小心會造成別人的困擾,往往車禍就是這麼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