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妹我最大 wrote:我被鎖過不過我拿啞鈴...(恕刪) 只能說你運氣好。 否則可能就有毀損罪前科: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罪」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如果是公立學校,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觸犯「毀損公物罪」。
大學依大學法規定屬於受託行使公權力之行政機關大學的自治規則屬於細節性、技術性事項依層級化法律保留理論,大學自治規則屬於行政規則只要自治規則不牴觸法律且有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均屬合法行政規則倘若學校自治規則有明定違規停車之處罰方式,且有呈報主管機關核備,那麼校方的行為並無違法除非校方把違規停車的車主給拘禁起來才是違法行為!
magiQ _ Q wrote:我們學校宿舍前門規定...(恕刪) 我們學校宿舍前門規定是不能停車的----------------------------樓主都已經知道不能停車了,被上鎖只能說剛好而已前提是他必須要做公告牌告示不能隨意停車警告停車人員
阿災和不合法可能不合法吧但是別人都要你別停在那邊你還執意要停那邊...那麼別人不爽鎖你一下也沒啥不對的既然都有規定了那為啥要去違反哩?多走幾分鐘的路不會死的如果遇到更靠杯的我跟你說檔到路就算了 被擋到的人如果火起來會破壞你的車喔^3<我們學校就是有人這樣愛亂停不願多走幾十秒的路就會破壞~by大學每天都在搶很前面的停車為學生 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