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綠燈亮起 , 小弟要騎向待轉區 , 而在我機車右前方的小姐慢慢向待轉區靠過去
我以為那位小姐也是要待轉 , 於是就跟在那位小姐的車子後面 (此時對方仍在我右前方位置)
快到待轉區時 , 那位小姐突然左轉直行...
當時正值下班時間 , 縱然我時速不快(不到40)但也因為沒有保持適當距離(車多)而煞車不及,直接撞到那位小姐的車尾 , 不過那位小姐沒事反而是我倒地

隨後那位小姐馬上騎走 , 看都不看我一眼...
還是我追上前攔住對方,質疑為何要逃跑 , 她才說"我沒有要跑啊 我要靠路邊停下來看啊"
不過她在說這句話的時候已經是下個紅綠燈了

後來找了警方來(車子小刮傷,人沒受什麼傷 , 只是看到對方直接跑掉心裡實在不太平衡哪...)
警方是說雙方都有錯 對方錯在逃跑(到下個路口才停下來要查看這說法警察也聽不下去
)小弟則是錯在待轉未打方向燈以及[後車撞前車] , 而且[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所以總歸一句小弟錯得比較多

所以現在小弟待轉都會乖乖打方向燈...
雖然那位員警解說的態度非常好
, 不過小弟到現在還是覺得那位小姐都已經快騎到待轉區才突然左轉直行,實在很難叫後車不追撞啊
現在的人到底是怎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