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好的開始!交通安全以及騎車應該是國民教育的一環!
廢除一些不實際的課程
先增加一些幫助小孩存活的時務課程!
我的提案是~~~
10歲,國小要有腳踏車安全騎乘課程(驗收以及循環加訓包括團體列隊騎乘、違規狀況處置)
資格班:能獨立騎乘腳踏車、使用照後鏡、方向燈(加裝)並且完成繞圓、轉彎、緊急煞車以及危機處置
初級班:生還訓練~跟車技巧、行進間主動防衛、大型車輛轉彎死角判斷、鄰車突發性違規自保處置
中級班:團體共用路段切換車道、轉向、待轉以及多車行進間變換車道技巧
高級班:加速、控速、逼車自保處理、行進路線判斷、危險道路應變、雨天溼地行使技巧、摔車自保
結業後使得國家用路安全檢定書,須有持有此證3年才可以考取機車駕照,其中3年內須完成6次安全駕駛測驗競賽合格
16-18歲 機車(電動車)駕照考取前課程,6個月期(未結訓不得持有機車,違規或失事對方免責)
以電動車進行課程操作以及驗收
立車、駐車地形判斷、前後煞車作用以及習慣、車輛重心判斷
直行、繞行、緊急煞車、摔車自保動作、滑倒動作
方向燈使用、習慣養成、變換車道以及轉彎前正確習慣
超車、讓車習慣養成、巷弄行進警覺反應
胎紋、煞車等基本判斷與保養
完訓後取得機動車輛使用資格證
持有上述兩張證件得報考機車駕照班考取資格!(汽車另外規範)
要考到機車或汽車駕駛執照必須要是有完整以及合得的使用道路安全以及自我防衛、駕駛課程合格~
將造成考取機車駕照為嚴肅、認真的專業課程~藉以降低三寶用路的機會並提升國人駕駛層次!
同時~駕訓班要有一個又醒目的換不回的愛看板!
把歷屆或年度這邊測考結業人數以及結業後車禍死亡人數公佈給受訓學員,以警覺駕駛不是玩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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