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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帶頭叫大家停紅燈滑手機~~


小駱駝 wrote:
我覺得不論是M-Po...(恕刪)


就事論事 照你這樣的說法...

警察開車追歹徒時不可以超車囉!

行進間開槍很危險!!!

要把員警當一般百姓看,任務不同好嗎?

這就是警察擔當危險的地方,為什麼要有危險加給...

為什麼他可以你不可以

若是要想跟他一樣可以報考警察為民服務...

孤寂之狼 wrote:
差一天而已,不是要以...(恕刪)

麻煩大家先看清楚條文,Thanks




101年5月30日總統令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正條文,交通部依條例第31條之1修正規定,已完成修正「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對於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包括使用行動電話)之處罰,將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汽、機車駕駛人違反規定之罰鍰,分別為3,000元及1,000元。
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配套修正重點如下:
1、汽車駕駛人之車輛,如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時,得不適用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之規定。
2、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所稱駕駛人行駛道路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相類行動電話、電腦之功能裝置,指具有下列功能之一之裝置:
(1)撥接、通話、數據通訊。
(2)發送、接收或閱覽電子郵件、簡訊、語音信箱。
(3)編輯或閱覽電子文書檔案。
(4)顯示影音、圖片。
(5)拍錄圖像、影像。
(6)連線網際網路社群或其他平臺服務。
(7)執行應用程式。
3、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所稱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係指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上述相類功能裝置,操作或啟動上述所列功能之行為;但該行為有其他法令規定許可者,不在此限
孤寂之狼 wrote:
差一天而已,不是要以身作則嗎?這樣滑滑滑~~
狂抓民眾自己卻被人抓~~

差一天就是差, 如果12/31抓別人當低頭族也是不行

pstrd wrote:
剛剛民視新聞有播了 應該一視同仁

所以民視就是個標準的造謠生事, 又沒經過查證的爛媒體

首先, 日期還沒到法律還沒生效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觀感? 那是什麼? 能吃嗎?

再來, 這條新法本來就有規定停車時不違反交通順暢的狀況, 譬如停在路邊, 是可以當低頭族的
從照片上來看雖然有些模糊的空間, 但是該位警察所在位置確實較靠近路邊, 並不影響交通, 也沒有再行進間使用, 請問何來違法問題?

最後, 民視有去查查這條法規嗎? "但該行為有其他法令規定許可者,不在此限", 換句話說, 警察執行公務
不在此限, 就圖來看, 那台似乎是警用PDA(若不是當然違法), 使用這東西不是執行公務難道是玩Line POP?

結論, 媒體果然是個亂源, 台灣就是這麼多亂源媒體, 才會變得這麼理盲又濫情

Ailio wrote:
來貼一張真的看手機的...(恕刪)



這張我在朋友FB上笑過了
警察穿短袖
路人也穿短袖
那這張照片會是多久前的呢??

鋼鐵廢渣 wrote:
這張我在朋友FB上笑...(恕刪)


這張鐵定很久以前的啦 只是貼來笑一笑而已

我覺得駕駛人的毛病真的很多 低頭族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

今天才遇到一個汽車疑似迷路 然後就大剌剌停在轉角 (車道上) 開始講手機

要取締的東西真的太多了...

路邊隨便找一個地方停下來好好操作 使用手機 or GPS 然後再找地方 繞回正確道路

對於現在的駕駛 都好像要他的命一樣

邊開邊用 或是發現走錯 圖方便就無敵大迴轉之類的 每分每秒都在上演...
กิิิิิิิิิิิิิิิิิิิิ ก้้้้้้้้้้้้้้้้้้้้ ก็็็็็็็็็็็็็็็็็็็็
原本以為可以引起公憤上網取暖
結果根本討砲

警察做事被罵 閒著時又被罵沒再做事
你是要他怎樣 ?
禁止機車上滑手機目的是防危險,防前後左右來車的困擾

就算是警察執行公務滑PDA也與滑手機雷同呀~~也是有危險,有前後左右來車的困擾

===========================================

還有....

警察辛苦我認同,但也不要捧得什麼似的

警察很辛苦很危險,
但別忘了,警察這種危險的職業,
納稅人有付出足夠代價、付出足夠的薪水、付出足夠的福利,給警察他們
他們並不是做熱心公益

沒薪水的工作,保証不會有人想做警察
警察要是面試就能進去,絕對是一堆失業的人搶著報名(算鐵飯碗了)


假定把警察當軍人一樣養,生活全部24小時集中管制,非公務24小時禁止出營,全部睡大通鋪,通訊、網路、電視、社會訊息管制,三餐只能吃營內,白天沒事掃地掃廁所,晚上吃飽就擦槍,全年無休隨時備戰、半夜三點要有隨時被CALL起床的心理準備,放假看主官臉色,放假要定時回報主官,就算給你假單,主官只要一個眼神你就不敢出營了,就看看有多少人想做?
super01tw wrote:
我管他媽媽用的是什麼...(恕刪)


我管你媽媽用的是什麼,要是知道有多少交通事故是因為不當使用手機、平板...這樣發生的,

你就知道你這話有多蠢

oldchang1205 wrote:
差一天就是差, 如果...民視就是個標準的造謠生事, 又沒經過查證的爛媒體(恕刪)


放心啦!以後換綠色執政時,他又會替政府機關說好話了。

這家媒體的程度到底如何,我們心中都有數。

那條杯身上也還帶了一支槍耶
要不要也順便去檢舉?
ZHE WEI wrote:
原本以為可以引起公憤...(恕刪)
你第一次看他發文?... 他只是po來釣魚的阿
他根本不關痛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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