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法律上這個契約明顯是要約人意思表達錯誤在法律效果上要約人是可以合法撤銷的只有在相對人(買家)深信其契約而受有損害的情況下相對人才能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得饒人處且饒人阿店家的不慎誤打居然讓這麼多人想趁火打劫真的是非常卑劣的心態就算告上法院我不相信法官會幫這種人除非你真的心地很善良相信16萬新車會賣1萬然後又因此受有損害
我是有匯款的人,雖然補償方案很多人看了不滿意但是我覺得至少廠商肯做有些做為有人說什麼以廣告效益來說還是賺但我想事發之前沒有廠商會去冒這個險,因為結果會怎麼樣誰也不知道所以說危機就是轉機而這個危機會不會變成GOMY的轉機就要看大家買不買單了至少我會選擇去退款,算是肯定廠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