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不爬文就在那邊亂放炮!砲放錯了記得回來道歉嘿!給你們看一張圖(永和環和東西路光復街口)googlemap本路段允許紅燈右轉,那我可不可以不要右轉?難道我要直走的也要強制右轉嗎?還是這裡的允許就變成有選擇性?
公文到底如何解釋.版大怎麼沒說明一下.找到一位陳先生,他說他於去年的10月31日已發文到永和的派出所指示路口號誌改變的事,文號是「北交工字第1001456751」我後來打到板橋監理站去問那個「本路口允許機車兩段式左轉」的意思是什麼?他們要我打去新北市交通局問,找到一位陳先生,他說他於去年的10月31日已發文到永和的派出所指示路口號誌改變的事,文號是「北交工字第1001456751」。事後跟開單的派出所反應上級早已發文給你們,你們是否收文不確實,還是文都沒在看的,我要求他們主動消單。他們反應卻是無法消單,要我們自行去申訴。。到底改變了啥事情????????????????1.公文只說改變了號誌.但新舊號誌功能一樣.都不能左轉????????2.還是改變了號誌.之後新號誌代表可以直接左轉????????
+1我也深有同感永和的基層警察素質真的不高因為我也發生過相同的事情我說我沒有違規左轉他說有我說沒有 那你有證據嗎他說 這是 自由心證 我聽了偷快暈了警察抓人 不用證據 竟然只說這是自由心證最後又嗆 要投訴直接去投訴 ........當然 這是個暗黑的世界又有什麼用呢當時我沒有帶手機 把一切都錄下來 (悔恨啊)所以 錢 只能乖乖地繳了被一個年紀20出頭的 警專畢業的 基層員警 嗆實在真是無言不過也更加體認到警專 的確 不能要求他太多畢竟 他是警專畢業的
在這個路口明明機車兩段式左轉就是規定應要去找中文的語意來硬凹守法不是要有個圖片或文字才要守法不是在有禁止標誌的路口才要守法駕照是買來的嗎遇到您這樣的違規不給您紅單難道要放您走嗎還可以講到警察本質學能差是您的守法觀念不正確吧不過也歡迎您繼續這樣不守法喜歡違規搶快等您遇到狀況您就會學乖了很多人喜歡批評警察但遇到事情又要急著找警察希望您不是那種人
我幾年前在中正路要轉民有街的T字形路口.我就兩段式左轉進去...就是在目前機車待轉區等,等民有街變綠燈時再騎進去警察杯杯就給我開罰單說我闖紅燈...我說不給我兩段轉很危險,不然要我怎麼轉...警察杯杯: 卻說要我停在馬路中間等沒車在中正路綠燈時轉進去我: 這樣我停在路中間,萬一兩邊的公車同時來我可能會被夾,我就算了,你這樣的規定,萬一是這附近的老人家怎麼辦?警察杯杯: 那你可以去申訴阿我: 就只好把單子簽一簽,隔天就去申訴永和警察局回覆我: 依規定開罰,申訴退回我繼續向法院申訴....結果過了一年還不回復我...這是怎樣?我就打過去問....隔天就回覆我(效率真好)-->警察依法行事我就打電話過去問那個裁決的書記官還是誰我忘了說: 我的判決就是這樣...你可以往上申訴...G車勒: 我被罰$1600...聽人說申訴需要$1000塊的樣子我贏了只賺600....沒時間陪他玩...只好乖乖去監離所繳錢過沒幾個月...哈哈...好玩了..居然那個地方畫了個待轉區這真是我用 $1600 求來的平安阿小時候不懂事...若是現在..我一錠去蘋果申訴..然後上上電視也不錯.lsk wrote:先說明,我是來取暖的...(恕刪)
如果沒記錯任何罰單上的爭議都是要民眾自行到監理站去申訴而不是請開單的員警或是單位這邊銷單能這樣做的好像都是民意代表吧版主說的對 警察開錯單卻要民眾自行去監理站申訴銷單這是擾民但身為民眾的我們好像也莫可奈何
我贊成樓主再去申訴,就算紅單沒辦法消,也要弄清楚為什麼要換下那個表達較清楚的標示牌。如果是之前那個圓形標示牌,很明顯表達此路口要二段式左轉~~沒爭議~~如果上面寫「此路口"必須"二段式左轉」~~沒爭議~~如果上面寫「此路口"只能"二段式左轉」~~沒爭議~~如果上面寫「此路口"需"二段式左轉」~~沒爭議~~如果上面寫「此路口"要"二段式左轉」~~沒爭議~~好吧,如果一定要寫"允許",那可以多寫個"只"呀,「此路口"只"允許二段式左轉」~~沒爭議~~好吧,如果文字太多寫不下,那把允許拿掉總可以,「此路口二段式左轉」~~沒爭議~~雖然我和樓主不一樣,我會"猜"不能直接左轉,但是,這樣要駕駛人猜它是什麼意思的標示牌,不如不要擺。那句"允許"根本是畫蛇添足,又模稜兩可,語意寫的"清楚"一點很難嗎?1999或是市長信箱寫下去吧,回應比較快一些,不用和警察爭論什麼,浪費時間又弄的一肚子氣。
標示牌寫的很爛 確實讓人會誤解~但機車於行駛時,對向只要是雙線道就一定要待轉...牌子有錯是事實,但自己不懂交通法規也是事實。看到一堆人回覆內容後.... 好多人都不懂交通規則.....難怪交通越來越亂 車禍越來越多....常常心驚膽跳的怕被小白目給撞到的小市民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