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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將近小心荷包<1月10日一早就遇到警察在偷拍照搶你荷包的錢>警察杯杯之單眼偷拍

visit1992 wrote:
這麼說好了,在美國某些州吸食大麻是合法的,
難道在台灣吸毒的人(這裡狹義的指抽大麻)
就可以指稱台灣的法律是惡法,不應該遵守嗎?

路權本來就有其原因和地理因素,這點要分清楚。
不如說,為什麼其他東南亞國家的高速公路上可以行駛125cc機車,
而台灣不行呢?


這就是悲哀的地方了
小老百姓哪有能力對抗大鯨魚
每天為生活忙碌奔坡就賺那一點點大官眼裡微不足道的小零頭討生活
地理環境因素?
全世界就只有台灣等少數國家在禁行機車
全世界只有台灣的交通最密集最亂?
小老百姓眼裡惡法雖非法但為了省那一點點罰款乃非生活必要之開支所以只有忍
台灣為什麼高速公路不能騎125
因為政府假安全之名行限制人民權力之實
以上是我個人給兄台的答案
畢竟
我也只是個小老百姓
明知惡法非法但也只能和多數人一樣
一個字
忍......

shingo-ism wrote:
請教哪一個「先進國家」有這麼多摩托車在路上流竄的???


請教哪幾個國家在禁行機車的?
不用指教
違規本來就不對,這還需要討論嗎?

重點不在於禁行機車違規對不對,當然不對啊


但令人悲哀的是,政府(尤其是台北)明知道機車道路需求量,卻分配不對等的道路資源給機車族
然後,專門設計針對機車的罰則,特別對機車族量身訂做,為了就是要打壓機車數量

因為大都市視機車為交通亂象,住在台北市的人依賴機車的比例相對低,他們的生活圈被捷運和公車交織起來,用不到機車,當然除之而後快

警察也很可憐,他們受到上級壓力,定期都有開單壓力,據我所知,還有規定指定要"開摩托車"的罰單的數量

此為台北的"慢性禁摩",照片中的警察和他的被後主使者台北市政府,他們開罰單的目的並不在於要維護騎士的安全,主要是要落實"慢性禁摩"

馬英九指示交通局研擬機車減量政策

這些機車騎士,自己頭腦壞掉嗎? 坐捷運公車免雨淋風吹,我天生犯賤喜歡騎摩托車?
當然不是啊!! 正是因為要為生活奔波,家境不好,住到新北市或更遠的地方,交通不便
不得已才選擇騎機車進台北市,為的是賺些微薄薪水,我們付出勞力,繁榮了台北

小弟我也常騎機車進台北市,看到照片這一幕,真是悲從中來

shingo-ism wrote:
又是一個歧視中南部人...(恕刪)





兄台此番發言
個人認為實在不妥
畢竟這是公開論壇
此等言論已有涉及人身攻擊的疑慮
修改一下是不錯的
當然
決定權是在你
小弟只是建議
之前新聞不是有報導
如果馬路是三線道就會取消禁行機車嗎
這邊是三線道啊嚴格來講根本是2.5線道吧
為什麼還不塗銷???
而且以前這裡完全不可能會站人偷拍的
現在竟然....唉....
空氣真的很糟糕臥龍所的員警真的很屌!!!
無所不用其極...



而且不要自命清高說什麼不違規就不會受罰
在這個路口不違規會有生命上的危險知道嗎
這個路口有至少快10條公車或客運路線會停和平高中
9系列的公車從水快下來都會開在橋底下中間不想先從太子學社那邊的長興街口切出來
等到要過這個大的十字路口在硬擠到最右邊下客載客
其他直行基隆路的公車也都是走第二道等快到站牌才會又切到路邊
如果乖乖地走慢車道就直接被那些從最內側切過來又切過去的公車卡住動彈不得
而且會剛好落在大車內輪差的陰影區內
這裡常出車禍知道嗎
出車禍的通常也就是乖乖騎在慢車道的女性或長者居多
我也好幾次差點被捲到輪底下去












luckystrike566 wrote:
之前新聞不是有報導
如果馬路是三線道就會取消禁行機車嗎
這邊是三線道啊嚴格來講根本是2.5線道吧
為什麼還不塗銷???
...(恕刪)


樹林有一堆只有2線道內線卻寫著禁行機車
有些還是新噴上去的
我寄信去交通部反映過
有回文說會轉呈處理
不過快2個月了都沒下文
禁行機車還是在那邊紋風不動阿

什麼鬼世界 wrote:
我也有用這點去申訴過...(恕刪)


有耶,我都有申訴成功耶,

但內容就是看當時的照片來看圖說故事囉,
儘量對自己有利一點,但又要不失客觀條件,運氣還算不錯囉~
說到警察....有真實案例 字有點多= =
我上個月騎車去買消夜,要買的麥當勞在左邊馬路,跟往常一樣騎到待轉區等綠燈然後才過,就在麥當勞離我10公尺時,靠!前面竟然跑出兩個警察,車子還熄火連值勤時的警示燈都沒開,警察在旁邊揮指揮棒叫我停下來,兩位警察先生V8從頭拍到尾。
一停車熄火警察口氣很差說闖紅燈,駕照行照拿出來。我整個傻眼,我後座的女王也傻眼,我說:警察先生,那邊路口我待轉後再直行為什麼是闖紅燈?不要天色很暗仗著台V8就欺負人好嗎?那位年輕的警察先生還是口氣很差的說:哪有路口待轉?我沒看到!我就是看你直直騎然後闖紅燈!我有錄影你要不要看?駕照行照拿出來再說!態度很硬,旁邊老一點的警察還是繼續抓下一個倒楣鬼,我說:警察先生不好意思那個路口有監視器我現在就跟你回警察局抓出來檔案來看,我闖紅燈;我倒楣被開單,如果沒有闖紅燈是你誣賴我的你們明天準備開記者會吧!要不要?那位年輕警察馬上跑過去跟比較老的警察不知道再說什麼,回來時候把我駕照行照還我說你走吧!
要不是女王在後面嚇得半死快哭出來了,早就繼續跟那位警察大人鬧下去,那天晚上麥當勞特別難吃...
gn01290052 wrote:
今天早上在台北市基隆...(恕刪)


簡單來說 就是惡性更重大的違規不抓....

交通不好...公權力要負絕大責任,畢竟鞭子在公務人員手上

該打的不打,不該打的追者跑..
jamcheng wrote:
交通警察管交通刑事警...(恕刪)

@@
你的話和"關中"說的好像一一
高人一等?
公職是出來為人民服務的職業
可不是拿來說好不好考的
SO
退回去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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