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西西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我這幾天欲將身邊的一台機車處裡掉
於是去了熟識的機車行請老闆估價
當下他開的價錢我很滿意
於是我就口頭答應賣他了
並把行照留在他那邊(我知道這樣做不好 以後會注意的= =)
然後約定兩天後將車子牽去給他
但是當天晚上我一位好友向我表達強烈購買意願
因為她家裡缺一部車
我開的價又很便宜
所以我想說既然好朋友有需要
價格就算再低我也要賣他
隔天我去原估價車行告訴老闆我反悔了 並要拿回行照
但他卻跟我說他已經找到新買主了
對方也付了3千元訂金給他
車行老闆態度頗強硬
說我這樣會害他沒誠信(對新買主)
甚至還說你要是真的反悔
那新買主付的3千元訂金要由我來吸收
可是到目前為止我都還是該車輛的所有人不是嗎?
車行都還沒完成過戶 也還沒牽到車
就將車輛轉賣給別人還收了訂金
請問這種情形我該如何處裡?
雖然說我是先答應了要賣沒錯..
但是口頭答應在法律上不是不具有任何效力嗎?
我也知道這樣對我個人信用不好
但我就真的不想賣給他了阿= =
幫忙備份
希望有機會可以幫到車行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