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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適度且不會妨礙他人的改裝不能合法化?


我只會RV wrote:
如果說賽道用就是妖魔...(恕刪)



老鼠屎有老鼠屎的對付方法,
比如沒入車輛或是開罰高額罰款,
亂騎車,蛇行等等通通公共危險罪,
老鼠屎必要有高額罰款及嚴厲的法規去規範,
就不要去影響到我們正常玩車人的聲譽就好。

love9050243 wrote:
就是死要唱反調魔人們...(恕刪)


一直跳針是怎樣

不能賣給未成年跟有沒有限定煙在哪抽 有關係嗎

人家就是允許販賣 也沒在商品上標註 只能在什麼地方抽

相對的 改裝品販賣 沒標註 很過分嗎?

老調重彈,目前有哪些改避震器、貼紙、輪胎、手把、坐墊這些看得到的被開單? 其他看不見的改裝更不用講了..

當然遇到神經病警察亂刁的那種即使是原廠車都會被刁和那種遇到臨檢白x惹警察被刁的...特例例外

我指的是 類似大執法強調要抓哪一類or臨檢幾乎都會抓的

love9050243 wrote:
老鼠屎有老鼠屎的對付...(恕刪)


目前比較有在抓的 hid、砲管、顏射管

其他的還有啥......?? 你到底想為哪一樣改裝品申冤
我只會RV wrote:
一直跳針是怎樣

不能賣給未成年跟有沒有限定煙在哪抽 有關係嗎

人家就是允許販賣 也沒在商品上標註 只能在什麼地方抽

相對的 改裝品販賣 沒標註 很過分嗎?

老調重彈,目前有哪些改避震器、貼紙、輪胎、手把、坐墊這些看得到的被開單? 其他看不見的改裝更不用講了..

當然遇到神經病警察亂刁的那種即使是原廠車都會被刁和那種遇到臨檢白x惹警察被刁的...特例例外

我指的是 類似大執法強調要抓哪一類or臨檢幾乎都會抓的


我怎麼認為是你才在跳針,
菸品不能販售給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不是一個族群?
那如果制定改裝品不能販售給一般道路使用者,
那改裝品就是不能販售給一般使用者,
一般道路使用者和賽道使用者也是不同族群,
如果有標註賽道使用者才能購買,那我買來裝就是我自己找死
但目前就是改裝品能販賣,沒標註一般使用者不能使用卻違法,我覺得正腐很過分,你不覺得嗎?


老調重彈,目前有哪些改避震器、貼紙、輪胎、手把、坐墊這些看得到的被開單?
目前台灣多數警察就是認為非原廠通通改裝,因為法規模糊能有什麼辦法?不然我會打這些出來嗎?



我只會RV wrote:
目前比較有在抓的 h...(恕刪)


我不是為了改裝品申冤,是我們為什麼沒有妨礙到他人卻還要被認為是違法?我在為我們自己申冤
如果不信請你去問一般警察,十位裡面有九位都會說非原廠就是改裝,我有沒有說錯去問問就知道?
love9050243 wrote:
試問魔人們能不能靜下心來討論這個問題?...(恕刪)


這很難囉,當你要跟一個為反對而反對的人討論根本是行不通的呀

我那棟樓不也一樣,又沒說有改,只是沒改過不懂想問有哪裡影響到別人

結果還是有一些不分青紅皂白的在亂

Matrise wrote:
這很難囉,當你要跟一...(恕刪)


因為這裡是01...

這裡的人沒料又愛砲(包括我啦 XD)
我覺得很多人花了很多錢,
車子改得很吵很大聲,
到頭來還不是只是一台"綿羊"
是跑得嬴重機喔,
每次看到這種車,都覺得很想笑~
看了你的文章
我超想回的!
很簡單啦
為什麼不能合法?
飆車族都抓不完了 你想會有合法的一天嗎?
三不五時就看到改的亂七八糟的車子在馬路上狂飆(我住新北市)
拆傳動蓋 車上的燈五顏六色(電子花車?) 還開著低音喇叭 東資答資東資答資(這是你家客廳?)
看了只想衝上去踹他一腳 還管他和不合法?
相信90%的人都有這種感覺

你說警察抓到飆車族直接請吃土豆 開玩笑 我舉雙手贊成的好不好
問題是客觀事實可能嗎?
我朋友哥哥是警察 在樹林抓到飆車族
帶回去 結果? 他父母跑來警察局罵警察 說亂抓人 XDS##$T$%^Y
就是有這種父母 所以不會有合法改裝OK?
看看高雄就知道了
花媽說要抓飆車族抓多久了
結果?????????????????????????????????????????
講難聽點 聽她再放屁!
每周末一到 就看到成群結隊的飆仔出現
當然啦 裡面也有"合法改裝" 改傳動又看不到 外觀又符合規定 所以咧??????
照飆阿 被抓到 裝孬種阿

我只能說 再飆車族沒在台灣絕跡之前
是不可能有合法改裝這種事情的
想想就好 OK?
foxlink888 wrote:
我覺得很多人花了很多錢,
車子改得很吵很大聲,
到頭來還不是只是一台"綿羊"
是跑得嬴重機喔,
每次看到這種車,都覺得很想笑~


改得很大聲很吵得我強烈支持你去把它管踹斷,
因為我們正常玩車的人也是很討厭這種人的嘴臉…


bonbonjack01 wrote:
看了你的文章我超想回...(恕刪)



遇到飆仔全程錄影,讓他們爸媽沒話說,並移送公共危險罪
任意蛇行→妨礙自由罪(因為占用到其他用路人的空間)
制定高額罰緩針對顏射管及刺眼的改裝燈系,
如果有嚴厲的規則這樣他們還敢犯嗎?

love9050243 wrote:
那如果增加一條
除本車原廠應有之大燈/方向燈等位置外一律不可加裝燈係產品
這樣是否就能夠打掉你所說的妨礙他人視覺之改裝?

改天我再來鑽研一下該怎麼編寫得像樣一點
以讓他人信服


我笑了...

現在是你要合法化改裝,卻增加一條不能合法化改裝的條文

說是,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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