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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 大度路、關渡路口車禍 2011/04/15

以其他車輛的速度來說
如果他超速的話
前面那一台摩托車速度應該破百了
0:24秒那邊的線叫什麼?

mengzhe wrote:
有些疑問請教~汽車為...(恕刪)


是這樣的,因為右邊車道一直都有很大的車流,而且速度快,並不好切過去,簡單說,就是找不到機會提早切吧,我想
超危險的!!!
大家一定要多多注意行車安全阿!!!!
不知道我看錯還是怎樣
那個機車騎士到被撞到為止煞車燈都沒亮
未免也太渙散了

多比較 wrote:

肇責預估汽車60-70/摩托車30-40

汽車~未依規定行駛轉彎車道 右轉彎

汽車~轉彎宜做兩次方向燈示警 卻一次到底 致使另方誤以為只是 變換車道


摩托車~應該有超速行駛 

摩托車~未注意前方車輛閃爍 轉向方向燈 而未減速 保持距離


如果摩托車主~受傷

基本上

汽車車主 恐怕要小朋友出走不少了



我也覺的汽車錯比較多...+1
jason.wu

Notavailable wrote:
路口遇到頭又大
最好離遠點
有打方向燈所以很偉大是嗎?


那?
路口不是頭又大
就可離近點??

講的好像不是頭又大的車都不會出事就對了吧~
標準的以偏蓋全,
私底下你要怎麼說沒人會管你
公開場合說這種話~只有顯示自己的程度的份~
現在01神壇都不用正名了? 一堆神來神去的文章不管~雙重標準!不曾認真~所以不會輸
汽車錯 80%以上

燈號打過久 後車無法辨認你是要變換車道或是轉彎

理論上這麼長的距離必須打方向燈 切換車道 再打方向燈 轉彎

汽車到了路口才一次給他轉過去 明顯有錯

常人都會認為他的燈號是為了切換車道而已 結果他老兄卻直接轉過去

結論是又一個內側車道轉彎害死後車的最佳範例

車輛轉彎請提早切出外線

切不出來就乖乖直走



發言權 wrote:
前一陣子我也被人指正...(恕刪)


真的誠心誠意的建議您再詳讀法規一下

汽車要右轉是可以在慢車道的

不然這種事情還會再上演
在目前這段的道路設計,兩個的問題就是太快了點,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汽車其實在下坡到一半前根本就不允許右轉(大家有看到影片樓主的前方有汽車嗎??)因為地上的線是白實線,故最外側是機車專用,最後那一段變成白虛線說真的長度又不長,只要是機車騎得快了點(不用多快,50-60就好)碰到這樣又不懂得減速的撞到是一定的好嗎??
其實這段的設計根本就不該把最右側設計為機車專用,下完橋是唯一的右轉點,我想這邊同樣的車禍應該是常發生才對.
最外側是機車道,而且是實線不能跨越,必須等到快要到路口的那邊才開始虛線。(曾在對向行駛最右側,然後右轉中央北路而被警察拍照開單過,理由是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有打給警察理論,警察說那邊是實線,所以最外側是機車道,也因為是實線,所以汽車必須等到變虛線時才能切到最右側,馬路規劃很差,需線到路口實在太短了,常常因為機車多變成有點硬切了,反而危險,所以早早就開在最右車道了,但警察不理...)

所以在我看來,機車駕駛佔絕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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