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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蓋棟支持執勤員警的大樓吧!!(更新10/31-於#1072)

這棟大樓怎麼停蓋了、幫忙衝一層......

後座沒人 警開單勸導「未繫安全帶」...

塗改單據變「宣導」

有國父孫女「孫穗芬條款」之稱的「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規定」,今年八月實施有半年勸導期,龔女(三十三歲)上周五晚上九時許,開車經鹿港復興南路、公正路口,被和興派出所警員張宗泰攔下,開「交通違規勸導單」並要她簽名。
龔女看違規勸導理由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她反映:「後座沒人,怎麼違規?」警員堅持要她簽名,還解釋,「上面便宜行事,沒印宣導單,你就幫忙。」龔女不滿質疑,警員最後把勸導單上「違規」字樣塗掉改寫「宣導」,龔女簽名後又自己附註「未違規、儘宣導」。龔女事後痛批:「明明沒違規,警察卻要我簽名,執法不合理。」
支持警察合法臨檢!!!



話說我上上禮拜在三重開車,我看到警察車四個窗戶都搖下來在那裏案電腦
裡面的警察就說那台有問題,我以為在攔我,因為警察說停車.....


結果一台機車就往前衝了,嚇死我。我還以為警察是要攔我的。
看到警察追上去之後,有攔下那輛小夥子騎的機車,警察從置物箱搜出他有帶一把長刀子....


雖然警察說停車的時候我真的下了一大跳,因為我根本沒問題,原來我也會錯意了!
不過這種情形還真的好恐怖。


支持警察合法臨檢啦!我又沒做錯事不會怕的。
遇到這種拿刀子的我看一次就沒命了,嚇死我了
騎車少年可以選擇停車接受法律制裁,或是拿他自己、後座少女、無辜路人、追緝員警的命當賭注逃逸,很遺憾的,他選擇了後者!他願意拿它自己、後座少女無辜路人以及員警的命來賭!賭的是它能逃過這一次的追緝!無論它自己、後座少女、無辜路人或員警因而傷亡對他來說都只是賭輸了而已,然而少女、路人(若有路人被撞受傷或去世)、員警都應該被他視為賭注嗎?既然明明是騎車少年害死後座少女的,為何又緊咬警方執法過程,無非是警方或其背後代表的機關、政府、團體有更大的賠償能力,且更容易找出程序上的瑕疵,但可否回想新竹人、高雄人在抗議警方無法有效追緝飆車族時,真正造成飆車族或不法之徒孳生溫床的又是誰呢?造成警方含蟬效應後(警察也是人,也有老婆小孩高堂要養,以後誰要這樣折騰自己惹官司!),就算路上發現不法份子警方也只是虛晃一招,當沒看見或敷衍了事,讓不法份子從容逃逸,最後受害的又是誰呢,18世紀政治哲學家柏克(Edmund Burke)說過:「邪惡勝利的必要條件,就是好人袖手旁觀」,為了我的一雙兒女、我愛的家人能在一個不需恐懼的社會中成長、生活,這一次,我不袖手旁觀!
高雄市中正四路203巷2號大門右側

捷運市議會站旁

公務停車證號

AA03315

大家可以去參觀一下

同一處的機車都遇害被拖吊

一天薪水就沒了

或去掉一大半

有在該處被拖吊過的市民

要不要抗議一下

或是

包起來

繼續 享受被迫害

700公尺內有前金派出所跟高雄市交通大隊新興分隊

只有他們天天沒看到

這個獨佔專屬停車位

前鎮桂林街還有居民明示

紅線內不拖吊

前金是次等公民嗎

市政府前的豪宅

進口名車就大方停在人行道上

還有專人看守

難道那是非富或貴 才能通行的人行道嗎

五月天的廣告好美好夢幻

掩蓋不了 權貴在高雄市享特權的事實

支持警察一視同仁開罰.....一般權勢顯貴還是有特權.....市井小民只能自認倒霉.
誰不支持警察開罰

真的有開罰

就不會有這張照片出現

根本是管區不敢也不想處理

有個功能叫 打卡

經過該地點看到那部車

記的打卡一下

警察不敢管

大家一起打卡紀錄

再公審一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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