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去年出車禍後,我便注意到這個小動作,這能讓自己更容易被其他駕駛人(尤其是大型車輛如砂石車、連結車等)注意到你的存在。
我個人的見解:白天開燈是給路人看的(警示),晚上開燈是給自己看的(照明)。無論白天夜晚,我發車便會開頭燈,這已成為一個習慣。(很多國家機車都設計成一發動就自動開頭燈。台灣為什麼沒有?這是值得令人省思的問題...)
路上常會遇到「好心人」提醒我頭燈忘了關,我會告訴他,「這是為了安全」。(台灣絕大多數駕駛人不了解全時點燈是安全駕駛的基本之一,才會有此現象。)
放眼觀察,在台灣會做到這點的多數是有良好駕駛品德的大型重機車騎士(但仍有少數人不重視~特地改裝把全時點燈廢了)
日本及歐美國家早已行之有年。在全神貫注+駕駛技術+人身裝備之外,養成這個好習慣可以大大減低事故發生的機率。
以上看法希望對樓主的家人有幫助
天生翹孖管 跑格儀表板 浪花對四鉗 單貳後碟盤
十三吋胎寬 高壓金油管 中置六連桿 三向發電盤
南訓大型重機班1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