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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大大的 意見跟指教

一粒老鼠屎, 壞了一鍋粥, 開版主, 請上帝祝福這位長官長命百歲, 永遠不會遇到槍擊案吧...
版主
提供個人的數年前的經驗給你分享

在那時候,紅燈右轉還被當作闖紅燈的年代

在往板橋上華江橋的路上,我是從環河南路過來的
明明就是直行車
就這樣莫名奇妙被攔下來,一開口就說我紅燈右轉,要我把行照、駕照都拿出來
我跟我後座的女朋友都說沒有,也解釋了我們剛才走哪裡過來的
因為沒有違規的事實
更因為當時年紀小,一被污賴口氣就不是很好
當然更不想把行照駕照拿出來

直到後來他要以妨礙公務來處理我
我才只好把證件拿出來
被開了紅單(NT 1500)以後就回家了

回家以後越想越不開心
還跑到該派出所想要找該警員,不過我等了整整三小時
他只出來跟我講了一句話:他就是堅稱他就是看到我違規
到現在已經10幾年了,我還是記的那麼清楚被誣告的感覺

後來,也跑了申訴的流程,結果還是被說警員確認是有違規的
沒辦法,法律就是給了警方絕對的判決權

所以,回到你的問題
我想你還是可以去申訴,這是你的權利
只是結果應該不會如你想要的

我現在遇到了警察,都是不講話的
有違規就開單,沒違規就只是慢了一下
不需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你說對嗎?
重點在警察攔檢的原因一變再變...很容易讓民眾認為是找麻煩....

最初因車輛改裝攔檢--->有證明--->無法圓場
又改說覺得車速過快--->警察沒測速設備無法證明--->還是無法圓場
最後搞個違規行駛禁止機車道--->開單走人

看樓主貼的照片...地上好像沒有禁行機車的警示...

申訴應該有理...若成功...罰單取消...警員可能會被處分
失敗...吞罰單吧
我也被莫名攔過一次,沒交通違規沒違法,突然岔到我前面擋停,要求出示證件,行駕照我拿出來,也順便問了攔停原因,說我看起來鬼鬼祟祟的,耶講這樣誰聽了會高興,靠近我身上聞沒有酒味,證件還我說可以走了,我反問警察先生,難道你不用向民眾說聲謝謝您的配合臨檢?警察突然不高興,要我開車箱檢查,我也不高興突然後續針對我的額外檢查動作,但我配合開箱,並要你的直屬長官立刻來現場,警察翻到我背心,看了一下背心上的識別證,頭低低的,長官對不起,我告訴他,被臨檢的人會不高興,臨檢完的禮貌性很重要,跟你長官說我先走了,以後禮貌性要注意
根據我的印象

警察大人開單是不需要舉證的,他說你闖紅燈,你就是闖紅燈

你要申訴 你就必須舉證(你沒有違規的證據) 例如監視器 證人之類

所以別惹警察大人...有牌的龍鰻不是叫假的

另外只要認為你很可疑,他們可以隨機盤查人民要求檢查證件,這是公權力

但不可翻車廂或搜查等行為

其實一般警察大人為人都不錯的...配合點都不會太刁難

甚至有違規好好說有時候會放過你...

也曾經有過闖紅燈 結果開未帶行駕照~~(鄉下那路口真的沒人在停的啦)

我們以前無聊還都跟朋友去警察局找警察杯杯泡茶聊天呢~~
我申訴過...

警察局跟監理站回文一律都是
"警察看到你有違規,所以才開你單,這過程沒有問題,不然就請提出新證據跟法院聲明異議"

等申訴玩跑完流程,然後去要路口監視器的時候
警察局說因硬碟空間狹小,那天的記錄洗掉了

最後鬧上法院,法警也在一旁勸說小錢而已,不用鬧上法院
加上路口記錄器被洗掉了,沒有犯錯被誣賴了簡直百口莫辯

像前面有人說的,你去開庭是浪費自己時間金錢,警察出庭當證人還有500元可以領
怎麼算跟國家作對都划不來

ps:我是警察學校出身,開我違規的是剛下來1個月的特考班學妹
ps2:業績壓力也是上面長官給的,要作秀要評比,長官要積效生官

無毒之蠍 wrote:
各位大大好 小弟是個...(恕刪)

民眾對警察機關有關交通違規舉發的違規事實不服,可在收到罰單十五天內向警察或監理機關申訴,若對申訴裁決仍不服者,可在收到裁決書翌日起二十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第八十七條參照)。

但即使你上了法院,法官會站在那邊我就不敢保證...(自己曾沒違規被罰,異議但失敗)
如果金額不大,建議你就當捐給國家吧,不要花時間上法院,到最後不見得能有你滿意的結果;
如果金額大,那麼上法院前多少準備一下,包括當天發生的前因後果要記清楚,該路段的標線的位置(最好有照片),以提高你異議成功的機率。

Dondon01 wrote:
在那時候,紅燈右轉還被當作闖紅燈的年代...(恕刪)


請問一下現在這個年代已經可以紅燈右轉了嗎?
警察代表國家公權力.警察是可以在任何地方對於可疑車輛進行攔查的喔

你拒簽收.他罰單一樣會寄到你的地址

至於你說的申訴.現場沒有錄影你違規事項.但你要記得路口或是店家門口大部份都是有監視器的

如果你要和警察硬幹.他就會去找路口或是店家的監視器調出來當證據

原則上被攔下來最好說話語氣客氣點...有牌流氓這稱號是有來由的

何況警察本來就有權力盤查他認為有問題的人,不論是否真的有問題...

就像去公家機關辦換證件,如果你態度太衝人家可以把你的資料亂喵一通

讓你多跑幾趟...,所以現在所謂人民的公僕是指人民是公職人員的奴僕...

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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