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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肩騎機車 傷亡風險增77%

版主太小看運研所了。
若是向交通部反映機車應開放行駛內車道,運研所的研究結果會是:
"內車道騎機車 傷亡風險增77+1%"
所以運研所給的建議會是:請繼續行駛外側車道(慢車道、路肩...反正就是最危險那一個車道)


小YULI wrote:

版主太小看運研所了。
若是向交通部反映機車應開放行駛內車道,運研所的研究結果會是:
"內車道騎機車 傷亡風險增77+1%"
所以運研所給的建議會是:請繼續行駛外側車道(慢車道、路肩...反正就是最危險那一個車道)






運研所的建議應該是:

持續壓迫、消滅機車族,以維護偉大四輪交通工具繼續橫行霸道的權利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孤寂之狼 wrote:
請到蘋果搜尋標題關鍵字~~

說是交通部研究出來的數據,簡單講騎在機車優先道或是專用道或是路肩比騎在內側慢車道危險很多
...(恕刪)

看不懂什麼叫 內側慢車道
主題: 路肩騎機車 也是看不懂

台灣何時有分 內側慢車道 外側慢車道?
路肩是使用在高速公路上,市區那來 路肩
賽武當。戈來 wrote:
台灣人守法的程度大說多數是這樣
許多人都是要靠開單才會有改進
不然就是會說"法規是死的,人是活的"

加一個"中"應該可以更清楚了解意思
前、後方來車應當要停下來禮讓迴轉"中"車輛迴轉...(恕刪)
亂搞,
迴轉車輛要讓路給直行車等無車才可迴轉
交通都你這種搞壞的
在符合你的前提下
也是會遇到我所說的事
需要二次以上迴轉的路段有縫還是一樣會鑽
而且法規的的這些規定是在駕駛"欲"迴轉或者"待"迴轉
再迴轉中你要車輛橫在路中央讓前後車輛通過??
有法規了也不熟悉他,難道是法規的文筆太深了??
ahph_gmail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6 條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不得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三、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除設有專用迴車道者外,應繞圓環迴車。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六、聯結車不得迴轉。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6
大大
你真的該好好研究交通規定了 不要明明錯了還要硬凹
很難看的

你不懂說也沒用
請問你知道"待迴轉"跟"迴轉中"車輛的差別嗎??
我所舉的例子都是在符合法規下

請問你到前面遠處有車子正在轉彎中
請問轉彎的車子是停下來讓你過還是你停下來讓它過
為何道迴轉就想不通了??
AL168 wrote:
不是要吐你槽

但基本上如果從迴轉開始到結束, 這段時間內會使在速限內的來車踩剎車,
那表示當時迴轉的時機不對.

迴轉車是要禮讓直行車的

這個概念要學起來.
這是針對一般速度騎乘吧
路上有很多龜速的
其在路中間反而更危險
好多人都脫離了現實 還是被業代影響了思想?
你連基本的概念都沒有。
什麼叫絕對的路權??
你下是看到迴轉車你可以去執行你的絕對路權。
記得上來回報結果。
gungunM wrote:
已經跟有沒有迴轉"中"沒關係...
現在規定是直行車擁有絕對路權...
迴轉車被對向直行車撞到...
是迴轉車的迴轉時機選擇錯誤...

簡單的說...你要左轉或迴轉...
想搶快讓別人等就保佑不要被不長眼的撞到...
不然請找個完全不影響對向行進的時機才轉...
現在的規定就是這樣...
交通會搞壞是那些看到前方有車輛迴轉卻要加速鑽過去的人。
尼斯 wrote:
亂搞,
迴轉車輛要讓路給直行車等無車才可迴轉
交通都你這種搞壞的

crazyhatch wrote:
對了

台灣人除了愛...(恕刪)


可悲的 crazyhatch. 只會硬凹

底下是你寫的啦

"....


台灣人就是這麼奇怪

...."


哪裡有寫

『愛亂開車的台灣人....』


我有冤枉你嗎?

愛狡辯的人

邏輯好好修練一下吧

記憶力也要去好好修練一下

隔沒多久就錯亂了

這樣會危害可愛的台灣人

不要因為你這一顆老鼠屎壞了一整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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