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以我車禍的經驗,與您分享,希望對您的朋友有所幫助!
遇到的問題:
1.您的朋友遇到的是獅子大開口的人!
2.有人受傷,對方可以告過失傷害
3.對方無照.
4.己方是否違規停車.
給您的建議:
1.這是民事,而不是刑事!240萬不是小數目,建議您朋友先不要出任何一毛錢,但是沒事一定要去對方那走走,以免被法官認為您的朋友沒有誠意而加罰,您可以請您的朋友先去問一下您朋友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了解保險公司能夠賠多少(包括醫療,看護,及無法工作等...)
2.樓上幾位大大說的沒錯,無照並不是肇事主因,所以當時的現場記錄及筆錄非常重要,一個字就可能會影響到鑑定結果,先想清楚當時的情況,對方是否超速等.....必要時可以"沒品"一點!
3.如果對方與己方的差距太大,那麼就會先進調解委員會,這時要小心對方是否背景比較夠力,必要時可以在自己的地方申請調解
4.提出傷害的民事告訴的期限為6個月,6個月後就只可以提出損害賠償!也就是說如果拖過六個月,則對方就不能告您的朋友傷害,也就沒有前科的問題,只有賠多賠少的問題。如果能夠拖過6個月,那就給他告吧!
5.如果真的走到必須上法院,通常的情況下只是判6個月,還可易科罰金(算算約要十幾萬)!只是多了一個過失傷害前科而已!而理賠保險公司會全賠(先決條件是有全險),而且事故是責任比率,法院會計算出這一個案子總共多少錢,然後再依肇事比率分攤雙方各付多少,依這個CASE就算沒有全險,相信也不會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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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議您朋友先不要出任何一毛錢的原因是:錢出去要拿回來就難了,就以強制險來說好了,如果您朋友付了對方的醫藥費,對方又去申請了強制險理賠,保險公司會賠對方而不會賠您的朋友!那您的朋友不是就損失慘重了!
2.和解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如果損失一點金錢,而事情可以快點結束,我建議就給他吧!請您朋友自行衡量多少錢是可以被接受的,真的不行才上法院!那種事情一直沒解決,心中的壓力我可以了解!
3.和解書要寫清楚,和解金額包不包括保險理賠金,和解後的發生了後遺症要如何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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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dragon25大大說得好,發生事故時,先讓自己受一點傷,那麼你贏的機會就會大些!
聽起來很悲哀,但這是事實!(也是經驗),事情發生了,就解決吧!相信01上的各位大大,都很願意幫您的朋友一把,加油!願事情能夠順利圓滿的解決..................
看到自己的相片.....哇哩累..肚皮會不會太大了點??我要改名了啦!看到我,請叫我歐吉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