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YGG wrote:
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
我們就來談談其他用路人
其實我大大小小出過十幾次車禍
每一次
每一次都是別人的錯(交通裁決所說的)
從小姐到阿媽到中年男子不一而足還包含了一個值勤中的員警 這些都是你所謂的其他用路人
不是闖紅燈就是未確認後方來車即變換車道或雙黃線迴轉
每次都是我正常行駛未超速時發生的
偏偏我每次超速至少幾千次了都沒事
為什麼?
一樣的是我跟她們跟路上的其他用路人一樣都會違法
大家都違法沒什麼好談的
那差在哪裡?
就是差在我會顧及我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危
我要怎麼證明這句話?簡單
我幾千次的超速沒有造成一次車禍
但是
我奉公守法換來的是骨折住院
所以我用生命的經驗告訴我 能保護我的不是台灣的道路法規(你守法別人不守有屁用)
更不是台灣人民道路的守法性
更別傻到別人會體諒別的用路人的安危
在台灣道路能夠保護我
只有我的雙眼
如果你的立論要以交通法規做基礎
那我們恐難有共識
因為我的言論是立基於事實
(恕刪)
回歸討論前
真的建議您 想清楚
這種錯誤的邏輯
會害到那些看文章又沒判斷力的年輕人
超速至少幾千次都沒事
不是代表你技術好
只是運氣好
您正常行駛未超速時出過十幾次車禍
也不代表違法超速是對的
只是讓你等同於那些違規害你車禍的人
希望您的雙眼和自信
不要同樣害到那些遵守規則的用路人
我8月開過一次..發現
如果不跟車 那才真是危險
星期六的早上..從大溪進入要去拉拉山
過復興進入真正山路段時..前面就已經有一排車..
然後大家越開越快 越開越快...總共有十數台吧
相信絕不是同一團的(all汽車)
雖然我家車有些舊,但也用了8成力在開..才勉強追的到
深怕一個太慢被拉太遠..連他們車尾燈都看不到時
在那狹窄的山路上,還要自己判斷彎度以及對向有無來車..反而更危險
我很佩服領頭的那台車..
因為如果我是獨立開那條,平均速度大概會慢15~20km/h左右
所以..山路上最好是能跟車跑 尤其是路況不熟&晚上+下雨的時候
但!! 但前提是,你自己要知道自己的極限 & 要保持一小段安全距離
這樣反而比較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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