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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南路的小羊注意"取締"!更新數個新地點! 感謝熱心的朋友!


先向樓主說聲感謝分享

樓主也是好意,但相信口氣緩和些會得到更多人的認同~

其他人也不要雞蛋裡挑骨頭了,文不對體只是浪費時間與資源


唉~ 我是消極魔人

目前的交通規劃和管理是 4 50年前的, 現在的交通部公務員也都是照著前人的規劃在執行交通管理o 基本都沒深入民間,實地考察和測試,就亂公佈一堆交通規則和建置交通設施o最好的例子就是穿越台北市區的 市民高架道路出現, 竟然是要給汽車使用的o
根本上就是個大錯誤, 市區人口眾多, 竟然還要鼓勵百姓多使用汽車進入市區, 只要那些交通官員,多設身處地並且實地走幾次,就知道進入市區應該盡量避免使用不靈活又佔用過多空間的汽車才是正確的o 原本就不是為靈活代步而設計的汽車交通工具,盡然會有人想要建一條快速道路,讓汽車變乘擁有機車靈活特性的想法o
大家想想看, 烏龜就是烏龜, 難道你把烏龜放到非洲大草原上, 他就會變成獵豹嗎?
竟然不是為靈活代步而設計的東西, 就該讓他處在他應該的場地上, 自己要開車進入市區, 就該忍受壅塞o

違反物理原則的結果, 害的連機車 腳踏車 甚至連行人都被汽車逼到動彈不得o
在此真的要呼籲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交通部 "仙人",又握有交通道路使用設計大權的"神"人, 好好考慮目前的所有交通道路使用條例是否正確o

1: 馬路應該只分快慢車道嗎? 汽 機分道才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最佳做法吧? 把公
車跟機車擺在同一條慢車道是對的嗎?
2: 既然有"禁行機車"道的出現, 難道在相同道路上,不應該再補上"禁行汽車",才是符
合憲法規定的人人平等的規定吧?
3: 快速道路 的定義, 快速道路應該給有靈活又快速的車種使用才符合其目的吧?
不是給原本就不是設計要 快速又靈活的車種用,這才是花錢花對地方吧?
4: 公車本身定義就是四輪以上"汽車" , 只要開車停車場,其行駛和暫停都應該保持在汽車類型專用道上,才不會影響到其他車種的行駛順暢和安全, 所以公車候車亭應該設計在內線分隔道上吧? 而不是讓公車一值在外線 內線隨意變換載客吧! 百姓的生命財產才有保障吧? 並且又可保持交通順暢, 一舉數得o
上星期也在中和景平路上的高架橋下的柱子後面 看到條伯伯..原來大家都躲在柱子後面@@
年關將近,大家要看緊荷包阿
今天我下午3點左右才從這裡經過....
所以...我因該被照到了= =
真的很雞X耶...................

都走了4年...第一次知道這裡有警察伯...
要我怎麼受的了...
現在不能只閃天橋了= =
也要閃節育就對了~"~
迷樣01 wrote:
因該被照到了= =


"應該" "因該" 傻傻分不清楚
有錯字喔
還是我搞錯了?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上頭下令要各基層員警拼業績(我家這管區說的)~所以現在在路上或小巷子看到警察不用驚訝。自己騎車安份點~看到紅燈沒有轉彎指示燈的想轉彎的多忍耐點~錢就不會飛走啦
Finepix~鋼 wrote:
只要不違規,守規局
,警察會找你麻煩?????


容我說一句話~警察說的

只要你沒犯法我管你媽媽嫁給誰


合不合理,很合理阿

不要在去檢討警察怎樣做,應該是先把自己的本分做好,他想讓你掏出小朋友

我想也很困難八,...(恕刪)


+1
發這文的人真的是無聊透頂
阿pentax wrote:
不過
應該另有警察指揮交通吧
不然
只拍照不指揮交通

警察是會被看不起得喔
規劃動線、制定罰則、交通指揮疏導工作人員,應該把重點放在如何維護好路權(適當的車流速度),不是想辦法製造罰款充實國庫。
CHARLY168 wrote:
唉~ 我是消極魔人目...(恕刪)


推妳一個
說得不錯
但還是有BUG
像是妳說到"汽 機分道才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最佳做法吧"
但這個有個缺點
左右轉怎麼辦?
所以許多人才會說用車速分流

既然有"禁行機車"道的出現, 難道在相同道路上,不應該再補上"禁行汽車",才是符
合憲法規定的人人平等的規定吧?

依照現在的道路
這句話非常同意
怎麼可以只有一半?
這樣是不平等的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小弟也在那邊被偷拍過一張
當時情況是垃圾小黃把慢車道都擋死了
我為了繞過牠
切到一點禁行機車道
就捐錢給政府了~~

話說去年十月初也被政府爪牙開了一張非常...的紅單

反正 各位小心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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