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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也太閒了 ,機車停路邊人未下..也吃單

Kevin567 wrote:
你不是上次被人家追著(恕刪)


聽說門牙也被打掉了
你自己說知道紅線停車不對
然後又說但我只是看手機而已
所以你的意思是雖然我違法
但因為有理由所以不算嗎
果然是正港台灣人
別人犯法都是別人的錯
我犯法都是別人害我的
都是逼不得已
說實在 這條紅線畫的有夠醜
畫的區域 也非常"剛好"
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太多還是見識不足
這種情況可以開單,
那請問若突然下雨, 機車靠邊停穿雨衣是不是也可罰???
一定要找白線或黃線才能停車穿雨衣????
maumaumiow wrote:
看起來就是車庫那戶私自劃設的紅線

哪有紅線只有他家門前有...旁邊機車停的就沒有...


還劃在水溝蓋上面... 就是最大的破綻

去舉報他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到2400元"

順便申訴撤銷罰單
結案

你真的很天真無邪,很可愛.

你以為員警開單是看了照片與影片,
完全沒有查核,就開單告發嗎?

交通部設有資料庫可以查核.
輸入地址,或者是路段,
何處有公家劃設的紅線,黃線,槽化線,停車格...一目了然.


鯛民隨便在地上畫紅線,
就可以入人於罪,讓員警開單告發嗎?
民眾隨機檢舉浮濫,實應立刻撤銷民眾檢舉 !
就是檢舉人吃飽太閒
說對了
不過罰單還是要乖乖繳

只能說您運氣太差遇到蕭郎

停紅線玩手機?還懷疑客人
跑外送頗辛苦
但泥這樣我覺得不太好
修法
紅單上
屬名
檢舉人姓名
可解
kevin4328 wrote:
作外送本身就生活已經(恕刪)


1.其實就是紅線違規了

2.其實你停的方式太令人討厭了!! 太出來了吧~~巷子也不大條,而且容易被往來車輛A到!

3.待速聲真得很吵..

4.你只能自認衰小!遇到魔人

5.頂多這區的都棄單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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